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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策劃:下一個決定性的唱片公司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8-30 08:43:19 | 文章來源: 新浪娛樂

3、託生時不要選hard模式

中國唱片業正在進行的低位整理,需要以一個新秩序建立者的出現來宣告完成。中國需要一家足夠強大、並運作“好商業”的唱片公司,但中國的唱片業有一些具體情況:在這裡,唱片行業從未真正發展壯大過。這一行裏的大國企是中國唱片總公司,業務以發行出版為主,對象藝術家是體制內資源,無需唱片公司供養。受限于國企身份,以及音像與意識形態息息相關、受控嚴格的特質,中唱總公司(即便麾下有曾經相對活躍的中唱廣州公司)雖財力雄厚,但不會有市場化意義的上佳表現。

其他民營唱片公司並未完成原始積累,就被拖入了網路時代,受困于惡劣的行業環境,投資額和收入額較之其他行業實屬九牛一毛,發展速度也都很慢。因此,這家有決定意義的新唱片公司不太可能從已有唱片公司因襲並轉型得來,因為已有的唱片公司缺乏必要的資本積累和商業文化積澱,自身的完型都未達到,談何轉型。而中國的網際網路公司,在有史以來最充分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發展最快速的行業中摸爬滾打而來,商業運作水準已經是中國唱片業很難企及的高度。

其實,即便有錢有歷史,新的唱片公司也不會由舊唱片公司轉型得來。從國際案例看,新力、華納等唱片公司對數字音樂的抵觸仍歷歷在目,借由喬布斯的逝世,iTunes Store上線期間的許多故事都得以公開,唱片公司守舊的嘴臉得到了集中亮相。面對網際網路和新科技,大型唱片公司如同舊時代的恐龍,過去的成功更成了面向新時代的包袱。

雖然近四年以來,唱片公司也開始學會在運營版權和藝人等資産時使用網際網路的邏輯,不過整體上看,唱片公司和網際網路業界仍處在猜疑、談判、制衡和若有若無的對抗態勢中。傳統的唱片公司再開放,也不過是“擁抱”數字音樂而已,“擁抱”是兩個獨立個體間的行為,“擁抱”得再緊密,中間亦難免罅隙,這種罅隙足以阻止唱片公司在網際網路時代快速進入最佳狀態。

最佳狀態是,公司生來就帶著數字的基因。目前來看,人類無可避免地數位化,對人類來講是否悲觀仍屬未知,但商業世界不考慮那麼多哲學問題。數字音樂自然是音樂工業無可置疑的發展方向,若帶著太沉重的歷史包袱,就不可能成就一家對利益分配現狀具有顛覆能力的新型公司;若對數字音樂沒有足夠的理解,在攪動市場、推出新型商業模式、新産品方面,也不會做出令傳統唱片公司難以想像的創新。

中國市場的現在和未來也有一些具體情況。在這裡,網際網路公司和唱片行業強弱反差甚大,營收能力、企業形象、業界領袖知名度等方面,後者與前者相比都如蟻象之別。著作權法三修的過程體現得特別明顯——唱片行業和企業完全處於被忽略的地位。而作為渠道商的網際網路行業,不需特別努力爭取,就得到了利好政策。因為在負責政策制定和市場監管的政府眼裏,網際網路企業比唱片行業要受歡迎得多。

根據百度公司在美國證監會網站上公佈的2011年財報,百度全年僅收入所得稅就繳納了11.89億元人民幣,這一數字已經超出整個中國唱片行業(版權方)的全部收入,還要再多出近2億元——我要是政府,我也喜歡百度,我在制定政策時,也願意多少向他傾斜一點。

百度的財報還透露,前一年政府給予它的稅收優惠就可能達到億元級別。既然這樣,一個希望重振行業的新唱片公司,還是以“富二代”身份出生比較好。另外,一家被網際網路公司和科技業界視為“自家人”的音樂公司,可能僅憑出身,就能獲得“腐朽沒落被革命”的唱片公司難以得到的優惠和讓步。有了政府和同業的支援,時機成熟時,這家網際網路血統的唱片公司會加速推動中國網路音樂版權保護,大幅促進版權所有者的收入增加。

4、舊産業可重組後被並購

舊的唱片從業者都去死嗎?當然不是,但需要重組。這個行業有形資産數量不大,最重要的是人才和無形資産。剝離後,好的人才和資産被吸收入新公司,差的就隨風飄散吧,否則他們會成為行業發展的阻礙。

若有優秀、超值的唱片公司,可能會被新公司打包收購,以獲得他們對音樂的鑒賞力、對樂隊樂手的準確評估、在圈內的良好關係,並使其成為新公司線下業務的基石。

對演出、樂隊經紀、數字出版、銷售分成,新的唱片公司會用符合今天商業社會形態的規範方式運作,令行業獲得更強的締約、履約和議價能力;對於發現新人、投資新人、製作建議,新唱片公司將借助老唱片公司人的評估能力和視野。由於有更雄厚的資本,這個公司會擁有更多耐心培育行業,一次性消費的草根歌手比例將會降低,具有“升值”潛力的璞玉會得到更好的培養;由於有更雄厚的資本,這個公司將會為幕後的音樂製作專業人才提供更好的收入。當行業整體向著良性發展的時候,小眾音樂也會獲得更多的發展空間和機會。

5、何時發生?

我的論點似乎是“有錢屌就大”,的確,有的時候就是這樣,一個大金主進入了一個低位行業,整個行業就被帶動起來。我在文章中設想了這個大金主應該來自哪、為什麼、怎麼來。那,他何時才會來呢?

我想可能主要受兩個變數影響,一是音樂工業距離“再也不能産出新産品”狀態的接近程度,二是政府和業界對盜版下載的不容忍程度。這兩個變數值都上升到超過一定閾值時,就是改變發生之時。相信在北京中關村的高檔寫字樓中憑欄遙望的一位網際網路大佬,和住在知春裏出租房裏敲打鍵盤的一位新入行大學畢業生,會同時看到這個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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