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珊妮:“草案‘很瞎’,希望創作人能有空間生存和創作。”
羽泉:“我們有責任去思考、訂立出一個合理、合法、合情的法規,讓大家受到保護。”
4月8日晚,第12屆“音樂風雲榜年度盛典”在深圳舉行,雖然汪峰、田馥甄將“最佳男女歌手”分別收入囊中,韓庚、周筆暢也斬獲了“最受歡迎男女歌手”,但當晚最引人注目的還要數先後以紅髮女巫造型和紫發孔雀服出場的尚雯婕,她一共獲得了“最佳電子及舞曲歌手”、“評審會特別大獎主席獎”等4獎,無論是造型還是獎項都成為最大贏家。
但當晚頒獎禮的真正焦點,還不在獎項和明星身上,整晚無論是頒獎臺上還是後臺採訪中,被提得最多的還是近期公佈的新《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作為本屆新任評委會主席,高曉松在頒獎禮一開始就手拿一份呼籲書上臺,倡議在場所有的音樂人關注這份引起業內爭議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以實際行動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團結起來希望立法部門聽取音樂人的意見,“前輩們把這個行業傳到我們手裏,我們不願它在我們手裏消失殆盡”。宋柯、林夕、陳珊妮等音樂人紛紛在呼籲書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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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之以情
高曉松號召所有音樂人團結起來
頒獎禮開始前,高曉松上臺即動之以情,以一段嚴肅而又飽含深情的話告訴在場所有的音樂人,現在中國音樂的版權環境空前惡劣,著作權屬於公民的私有財産,但新草案卻嚴重剝奪了著作權人對作品的處置權和定價權,“有關部門清除盜版等問題都沒做到,一直讓我們江湖兒女自生自滅,今天有什麼權利來剝奪我們的權利?”在頒獎禮結束後接受採訪時他還説到,草案中“視聽作品除外”的字樣讓音樂人感到非常不公平,在10日唱工委舉行的會議上,他將和大家一起提出意見,號召音樂人團結起來讓相關部門聽到自己的發聲,“著作權是音樂人的唯一財産,不容侵犯”。
當晚,獲得“音樂榜樣大獎”的羽·泉也響應高曉松號召,希望每位音樂人能行動起來,通過這次草案的修改激起大家對版權意識的探討,“這是整個行業的問題,我們有責任去思考、訂立出一個合理、合法、合情的法規,讓大家受到保護”。
除了內地的音樂人,香港詞人林夕也加入了呼籲陣容,他直言第一次聽説該草案時以為是網上謠言,沒想到卻真有其事,“這超乎了作為人類的認知,我希望它是假的”。台灣創作才女陳珊妮也認為草案“很瞎”,希望創作人能有空間生存和創作。
曉之以理
宋柯一一陳述草案不合理之處
與高曉鬆動之以情不同,宋柯在採訪時針對目前認為草案合理的聲音分別作出反駁。有意見認為草案更有利於音樂作品的傳播,但他認為在版權法發達完善的國家,這確實有可能,但在中國的實際情況下,“如果《著作權法》不保護著作權人的切身利益,那麼音樂行業的創作動力就會枯竭”。有律師表示草案可以防止音樂公司對作品的壟斷,宋柯認為以自己10多年做音樂的經歷來説,中國沒有任何音樂公司有壟斷的可能性,“反而是新法(草案)有關集體管理的規定是壟斷,無論壟斷高價還是低價都會損害音樂人的權益”。
此外,宋柯還談到了如果網際網路運營商濫用草案中第69條避風港原則,會加劇音樂人和網際網路運營商之間的力量懸殊,“現在網際網路上基本都是盜版,如果濫用(69條),更沒有(網際網路)公司願意和我們談判一個合理的商業模式”,這無疑會打擊整個音樂工業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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