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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洽購或成拍企發展新方向 新領域值得開拓嘗試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2-12 10:43:54 | 文章來源: 中國拍賣網

2013年,是中國藝術品市場調整的一年,也是穩健發展、氣溫回升的一年。藝術品市場始終在朝著健康、規範的方向前進。回望2013年,在藝術品拍賣市場中出現的新的經營思路、模式也為整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更多的思考。

私人洽購或成拍企發展新方向

所謂私人洽購,是指一種拍賣場外的藝術品銷售方式。一般特指拍賣行以舉辦展覽、展賣、私下交易等方式,推出藝術品,吸引藏家和投資者參與交易。如有買家對其展品感興趣,可以通過私下協商的方式購買,而不會通過拍賣場公開競價。這種交易模式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

國內拍企摸索嘗試新模式

在對私人洽購這一經營模式關注的同時,我國的一些拍賣企業已開始對這項業務進行了嘗試和探索。

2012年8月,保利拍賣與保利藝術中心共同成立了保利貴賓部,並首次在國內正式推廣私人洽購業務。嘗試探索高端客戶服務模式,以絕對安全的私密方式,全力提供各類高端藝術品的非拍賣直接銷售通道。保利貴賓部與保利拍賣是平行關係,而不是隸屬關係。保利貴賓部隸屬於保利藝術中心,其可以直接進行藝術品銷售業務。共同作為保利文化集團的一部分,兩者在業務上也能相互推動、相互促進。貴賓部依託保利拍賣在藝術品交易方面龐大的資訊資源儲備和行業及社會影響力,為藏家提供私密的洽購服務;貴賓部也可以為拍賣推薦作品。

北京保利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儘管私人洽購方面的收益無法和拍賣板塊相比較,但所得收益也能實現盈利。

2013年11月16日,在中國嘉德秋季拍賣會首日的“大觀—中國書畫珍品之夜”專場拍賣師登場主持之前,嘉德工作人員上臺宣讀了各項規定,其中宣佈道:將本場中著名畫家劉文西等集體創作的拍賣品《幸福渠》,在委託人同意的前提下,已經用三方協議方式以4060萬元轉讓,因此在本場中予以撤拍。中國嘉德拍賣公司通過這樣的一個“撤拍”事例,實際上可看做是在向社會表明,嘉德也可以進行私下交易,甚至已經嘗試開展拍前私人洽購業務。

私人洽購優勢獨具

對於拍賣企業來説,私人洽購作為獨立於拍賣以外的藝術品交易形式,首先,可以較好的填補除春、秋兩大拍賣季以外的市場交易空白。拍賣會的集中徵集、集中出貨,容易形成忽冷忽熱、市場供求不均勻的現象。因此,在市場相對冷清的情況下進行非公開的交易方式,不僅可以節約拍賣成本,還可以充分利用客戶資源。一定程度上拓寬了藝術品市場的交易面。其次,拍前私洽有助於拍賣企業減少流拍風險,能夠將一些沒有成交把握的拍品較早賣出,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尤其有意義。再者,私人洽購還可以保證立刻到款,利於資金的回籠。

對於買家來説,私人洽購可以避免藝術品在拍賣競價中出現高價,私洽的價格由雙方協商,價格會相對合理,並且,相關手續費也會比拍賣佣金要低一些。對於一些不願透漏身份和成交價的收藏家來講,私洽無疑是更為安全的交易方式。同時,通過私人洽購,可以幫助藏家在任何時間都可購買到珍罕藝術品,在交易時間上更加的靈活。此外,相對於拍賣這一粗放型的交易模式,私人洽購更能照顧到一些特殊客戶的個性需求,為客戶提供更加細化的組員配置、建議以及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務。

新領域值得開拓嘗試

私人洽購在國內拍賣行尚屬新鮮,而國際大拍賣行早已司空見慣,並已成為一種常規業務。對於佳士得和蘇富比這兩大老牌拍賣行來説,私人洽購業務由來已久,發展至今已是一項操作比較成熟的業務,並且為其在市場上的整體表現“不斷加分”。在最近幾年,私人洽購業務在蘇富比與佳士得的比重越來越重要,私人洽購的成交額也在逐年攀升。在2013年上半年,佳士得的全球私人洽購成交額達4.652億英鎊(7.118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3%,連續3年創下了佳士得及藝術市場有史以來最高的上半年度私人洽購成交總額,一位長期關注拍賣行業發展的資深人士表示,私人洽購業務無論是在拓展拍賣行的業務領域,還是尋找新的營利點,提升鞏固公司名氣上,都起到了相當程度的推動作用。正因如此,這兩家拍賣行如今都在擴充強化各自私人洽購業務的團隊。不可否認私人洽購的巨大市場潛力和推動拍賣業發展的重要作用。

如今,藝術品市場在國際上也有了相當高的地位,國內藝術品拍賣行業也已漸趨成熟,拍賣行業在繼續沿用“價高者得”的傳統經營模式下,開闢出新的經營領域,拓展出新的發展空間無不顯得重要。拍賣業屬於一種服務行業,私人洽購也更是傳統服務的提升,是拍賣業務的有力補充。雖然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對此給出相關的界定,但私人洽購業務已越發的受到業內重視。

借鑒國外拍賣成熟的經營模式,順應行業發展趨勢,私人洽購業務在我國才剛剛開始,逐漸探索,期盼這能為我國藝術品拍賣企業迎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推動我國藝術品市場的深化發展。

修訂法規 私人洽購引關注

2013年1月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2001年出臺的《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新《拍賣監督管理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拍賣監督管理辦法》刪除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被定義為“競買人與拍賣企業之間惡意串通行為”的“不經拍賣競價程式處分拍賣標的”。對此,業界人士認為這表明新辦法對拍賣市場的干預減弱,也為拍賣企業開展私人洽購業務減少了政策上的限制,推動私人洽購業務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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