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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畫廊死於“偽畫” 為何輕易載了跟頭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3-27 15:12:18 | 文章來源: 東方早報

窮追不捨

悲劇在2003年初見端倪。一名高盛公司的主管在諾德勒畫廊買下一幅來自洛塞斯的署名波洛克的《無題1949》後,力圖再次確認它的真實性。他把畫拿去了國際藝術品研究基金會。一個匿名的委員會因這幅畫的風格及來歷問題降低了這幅畫真實性的保證度。

買家提出要求賠償。弗裏曼馬上與她的一個朋友以及諾德勒畫廊合夥支付了他200萬美元買下了這幅濺灑著白黑紅三種顏料的畫作。這個朋友叫大衛·米爾維什(David Mirvish),曾是一名藝術品商人,現在是加拿大的一名戲劇經理人。他説他並不在乎一份沒有署名的報告在講什麼。

但肯定的聲音也從其他領域傳來。根據弗裏曼在法庭上的舉證記錄,米爾維什搬出了2006年來到過畫廊的當代抽象表現主義畫家弗蘭克·斯泰拉(Frank Stella),在鑒賞了幾幅洛塞斯的畫之後,斯泰拉説:“每一幅都好得讓人難以置信。”

或許最起碼的是,客戶對於洛塞斯的畫作的訴求確實已被市場承認。弗裏曼舉證説她在諾德勒畫廊大約已售出了十五六幅洛塞斯提供的畫,總額達到2700萬至3700萬美元。售價最高的一幅是署名波洛克的《無題1950》,2007年通過一個仲介商人賣給了一名倫敦的對衝基金經理皮埃爾·拉格朗日,據説他當時花費了1700萬美元。

在完成與拉格朗日的交易之後,弗裏曼請來Dedalus基金會的委員來參觀諾德勒。Dedalus基金會是由羅伯特·馬塞維爾創立的藝術家基金會。弗裏曼想讓他們看看她手上最後一幅馬塞維爾。

這是八年以來,洛塞斯提供給弗裏曼的第七幅作品。這件作品裏粗黑的斜線和笨重的墨跡,顯然讓人與馬塞維爾備受稱讚的“西班牙悲歌” (Spanish Elegies)系列聯繫起來。Dedalus的委員們在這之前已經見到過幾幅新的“西班牙悲歌”,也認同它們是真跡。

但是在參觀諾德勒幾週之後,Dedalus的編錄委員重新聚到了一起,一些成員開始就最近這幾幅新出現“悲歌”的簽名和風格問題提出質疑。基金會的主席傑克·弗蘭馬上意識到,洛塞斯的其他畫作也將面臨同樣的質疑。

並不是Dedalus的每個人都認為應敲響警鐘了。Joan Banach,馬塞維爾的私人助理和資深基金會員工喬安·巴納馳認為弗蘭對畫的真實性判斷是不合格的且違反了畫作鑒定流程。巴納馳已對Dedalus提起了訴訟,她因對弗蘭提出抱怨而被解雇。(Dedalus否認了這點。)

在法院的文件中,巴納馳提起她鑒定過的那幅洛塞斯的馬塞維爾“更可能是幅真作”。

然而,弗蘭卻下定決心去證明洛塞斯手上的馬塞維爾是贗品。他雇了私人偵探去對洛塞斯夫婦進行調查且堅持對這系列作品進行法律鑒定。

在2009年刺骨的元月,弗蘭和弗裏曼碰了次頭,探討爭論的結果。他們坐在一間諾德勒觀賞室的外面,這間房間裏挂了兩幅“悲歌”,其中一幅屬於弗裏曼。這兩幅畫都有拿去做法律鑒定,在這兩幅畫中發現的顏料,有些是在1953至1956年後十年才真正用於繪畫。

弗裏曼反駁了這個結論。她辯解到,一些顏料在還沒獲得專利或進入市場之前,經常會給到藝術家手上讓其做繪畫實驗。但是Dedalus堅持自己的立場。基金會在法律文件中重申到,洛塞斯是“將未暴露過的七幅假‘西班牙悲歌’流通進入市場的關鍵人物”。

關於馬塞維爾畫作的爭論迅速傳到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其迅速展開了調查。洛塞斯的律師安納斯塔西斯·薩利卡斯承認他的客戶正在接受調查,他補充到,洛塞斯“從未在知情及有意的情況下出售偽造藝術品”。

幻象重重

2009年9月,弗裏曼在畫廊裏接到了法院傳票。次月,弗裏曼離開了諾德勒。她和畫廊都聲稱她的離職與正在進行的調查沒有關係。辭職之後,弗裏曼在上東區的一家咖啡館樓上開了家自己的畫廊。有三名藝術家,其中包括斯泰拉,背棄諾德勒跳槽到了弗裏曼的畫廊。

然而想從洛塞斯的糾紛中脫身出來,卻並沒有那麼容易。2011年,一幅由洛塞斯提供的“悲歌”,被中間商韋斯曼賣給愛爾蘭一家畫廊,最終陷入了一樁民事訴訟。畫廊要求韋斯曼賠償65萬美元。

在法律鑒定之後,Dedalus就已斷言所有洛塞斯手上的“悲歌”,包括所有曾被非正式地説成是真品的畫,其實都是贗品。而韋斯曼出售的就是其中一幅。

這個案子在2011年10月立案。洛塞斯同意支付大部分的賠償及訴訟費用,並且,在Dedalus的堅持下,退回來的這幅“悲歌”被用不可消去的墨浮水印上了“偽造品”的標簽。韋斯曼和洛塞斯不顧法院的判決,依然通過他們的律師堅持聲稱這幅畫是真跡。Dedalus先宣稱畫是真的,後又説那是贗品,薩利卡斯補充道,“藝術世界本就是充斥著幻象的。”

在這個案子完結後幾個星期,另一幅畫的真實性也被推翻了。皮埃爾·拉格朗日和他的妻子正在辦離婚手續,同時他想把《無題1950》出售掉。但是蘇富比和佳士得都拒絕了他,因為這幅畫不僅來源有問題,還未曾出現在波洛克作品的分類目錄裏。拉格朗日要求諾德勒收回這幅畫並且對其啟用法律鑒定程式。

謎底終於在11月29日揭曉了:在1956年波洛克去世之前,畫上那兩種被使用的黃色顏料還未被發明出來。一份説明摘要被遞送到了諾德勒。就在第二天,畫廊對外宣佈關門歇業。

2011年12月,洛塞斯和弗裏曼再次相聚了,不過安排這次會面的是曼哈頓的聯邦地區法院。這次她們被拉格朗日起訴了,他想要回他那1700萬美元。

在這兩個女人簡短會晤之後,洛塞斯在法庭上援引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來反駁自證其罪。根據律師的要求,她們從那以後再也沒有開口説話。薩利卡斯聲稱這個案子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已經快導致洛塞斯破産了。

無論訴訟和刑事偵查怎麼弄,也不能給出一個決定性的答案。關於這些神秘之畫的真實性,還遠沒有確定結論。

藝術作品的真實性很難在公堂上對簿出結果。鑒定顏料的時間通常是被視為可靠的方法,但這卻並不是決定性因素。藝術專家也同意鑒賞家的方法,與藝術家其他作品及其來源進行比較對確定一幅畫的真實性也是起決定性作用的。

在另一個刑事訴訟案中,這個障礙更難突破。公訴人不得不去舉證證明洛塞斯拿出來的畫都是假的,而這是連專家都不大能完全舉手贊成的。就算那些畫都是贗品,政府仍然需要去證明洛塞斯參與了詐騙而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意所為的欺騙。

“唯一需要做的辯護就是去找出一個合乎邏輯的疑點就可以了。”白領辯護組組長對此評論道,“而隱藏在下面的問題——它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對於公訴人來説太難去回答了。”

與此同時,那件民事訴訟案的焦點畫作,《無題1950》,不再佔據著拉格朗日客廳的顯眼位置了。這幅木頭邊框,15×28英寸的畫已經成為藝術世界裏的棄兒,被丟擲在一角等待某天一躍成為大師名作,抑或,成為鬧劇被所有人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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