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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玉凳醜聞折射監管法律之失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2-27 13:31:12 | 文章來源: 重慶時報

繼臭名昭著的“金縷玉衣”事件之後,去年被拍出2.2億元天價的“漢代玉凳”,亦被證實是一樁徹頭徹尾的造假醜聞。在記者的反覆追問之下,江蘇邳州一趙姓商人親口承認,所謂的“漢代玉凳”是經他手由明代材料組裝所成。(2月26日《現代快報》)

事實上,“漢代玉凳”甫一面世,就引發強烈質疑。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是,首先提出質疑的,並非業內專家,反而是民間人士。他們所根據的,不過是最基本的歷史常識和文物考古學常識:漢代人一般“席地而坐”,當時怎麼可能有這種“高凳”?然而,就是這種“一眼假”的拙劣仿製品,竟然可以得到數位業內“權威”專家的聯名保駕,繼而在拍賣市場上風生水起,拍出天價。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是否又是一樁“金縷玉衣”式的鬧劇?

現在藝術品收藏與拍賣市場之亂,已不是什麼秘密。制假售假、虛假宣傳、惡意欺詐、知假拍假、洗錢犯罪等病灶,可謂肆無忌憚。但行業亂象若此,文物部門卻苦於沒有法律依據,懲治乏力。某些混淆黑白的專家不惜在利益面前自毀信譽,拍賣公司更是喪失基本商業操守,為不菲佣金知假賣假,行走在商業欺詐的邊緣。

可以説,國內收藏與拍賣市場的亂象,很大程度是制度缺失造成的——專家鑒定再胡説,也屬於“個人學術觀點”或“看走了眼”;拍賣公司的不良操行更有《拍賣法》第61條護航。人或機構的惡劣表現,只是這塊制度土壤上盛開的惡之花。

毫無疑問,針對《拍賣法》或《文物法》的修改,應儘快提上日程。更現實的做法則是,應立即整肅目前的藝術品鑒定市場,大幅度提高藝術品鑒定的市場準入門檻,並厲行退出機制和黑名單機制。對於惡意拍賣的拍賣公司實行一票否決制,如有不端行為,則立即勒令退市,對於相關專家更該做相似懲戒。這個暗流涌動的市場,若不想被人們唾棄,則必須壯士斷腕、重新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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