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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鑒定業存大量偽專家 出具偽鑒定幾乎無風險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9-22 10:44:57 |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漢代的皇親貴族們大概不會想到,他們死後的喪葬殮服,在兩千多年後會成為今人追捧的寶物,並且,賣價最高的還是個新造的假物件兒。近日,媒體爆出幾名頂級鑒定專家,為騙子自製的“金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

泰斗級人物無法自圓其説

參加“金縷玉衣”鑒定的這5名專家,都具有聲名顯赫的頭銜,如故宮博物院副院長、中國歷史博物館研究員、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收藏家協會會長、世界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主任、北京大學寶石鑒定中心主任、中國寶玉石協會原秘書長等。

他們拿走了幾十萬元的專家評估費,而“金縷玉衣”的主人則拿著這份天價估價報告去銀行騙貸6個億。

“鑒定後,我們特別叮囑謝根榮,這東西不能去交易,否則犯法。我認為,只要文物不上市場,專家簽字談不上什麼風險,這是學術自由”;“我沒把它當成鑒定活動,而是當成一種友誼活動,是客串性的。他們請你來,給你一點鑒定費,你同意他們的意見就完了”;“這個鑒定是比較隨便的,算是幫朋友一個忙。大家就是聚一聚、坐一坐、走一走、看一看,證明這個資産的價值。既然是家産,評估多少個億都無所謂,只證明這是他的財産而已”。曾參與鑒定“金縷玉衣”的專家對於自己的鑒定行為給出了上述解釋。

“如果説這些所謂的鑒定專家開具的證書有價值,那恐怕就是為商戶斂財的價值。”中國收藏家協會玉器收藏委員會主任姚政表示。

北京華辰拍賣公司總經理甘學軍認為,相當一部分鑒定家、批評家、理論家如今在藝術品市場上發揮的作用很消極,他們中許多人很無知,或是跟造假者勾結,為造假推波助瀾。

儘管專家們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幫朋友一個忙”,但一審法院的判決書認為,銀行正是在看了鑒定評估報告後,才決定給謝根榮繼續貸款的。

文物鑒定行業“偽專家”滿天飛

目前,國內文物鑒定從業人員大致有三類:一是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如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專家,主要負責博物館文物徵集鑒定工作;二是通過國家文物局鑒定資格認定考試的責任鑒定員,業務範圍僅限于文物進出境審核;三是在中國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中國收藏家協會等機構任職,或取得相關機構發放的鑒定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

據一位多年從事文物工作的專家介紹,前兩類鑒定人員的工作帶有“對公”性質,一般不參與民間藏品鑒定,眼下各類鑒寶活動邀請的嘉賓、專家,多是出自第三類鑒定人員。

由於這類鑒定人員在獲取資格證書時,不少人並未經過嚴格的分類考試、資質審核,鑒定水準良莠不齊,從而導致“偽專家”滿天飛。

隨著收藏熱不斷升溫,鑒定行業還出現了“速成班”。比如,故宮博物院某鑒定專家辦了一個培訓班,一些藏家報名去聽幾堂課,拿到“結業證書”後就搖身一變成了“資深鑒定師”,並打著“某某鑒定專家弟子”的幌子招搖撞騙。

“我國尚未建立起統一、規範的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而不少與文博相關的社會機構都能發放鑒定資格證書,這使得挂著各種名頭的鑒定師、文物評估顧問大行其道,然後堂而皇之地從鑒寶活動中撈得好處。”該專家表示,鑒定行業魚目混珠的亂象,與鑒定資格證書發放的低門檻直接相關。

出具“偽鑒定” 幾乎沒有風險

“現行《文物保護法》沒有針對文物鑒定環節擔責方面的規定,由於鑒定行為缺少監管約束機制,使得提供虛假鑒定者可以逃脫法律責任。”南京一位資深瓷器鑒定專家表示,許多國家都有專門針對鑒定人員的管理法規,而這在國內還是一個空白,因此,鑒定專家不用為“金縷玉衣”虛假鑒定估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或經濟賠償。

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是國內最高的鑒定機構,但是主要是為涉案文物的價值提供司法依據,不對民間進行文物鑒定,遑論商業鑒定。

目前,我國民間的文物鑒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業自治,也缺乏法律層面的規範和監管。與文物鑒定有關的法律制度,如文物保護法、拍賣法、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管理規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等,對民間的文物鑒定幾乎沒有涉及,有關鑒定專家的資質、鑒定程式、法律責任等也是空白。

有專家認為,這種規則缺失形成的漏洞,使得民間文物鑒定人員良莠不齊,亂象叢生。當前文物鑒定無門檻、無標準、無責任的狀態,病根在相關規範和政府監管的缺失。

真專家們為何敢出具“偽鑒定”?追根溯源,根本原因是出具“偽鑒定”就算東窗事發,出具者除了名聲上的損失,幾乎沒有其他風險。

鑒定界急需建立誠信體系

連續多年調查文物市場的吳樹認為,95%的藏家收藏了95%的贗品,鑒定專家和贗品同樣氾濫,這是個極大的諷刺。他説:“這麼多人搞收藏,文物哪來?無非就是真的或假的出土文物。根據法律規定,地下文物屬國家所有,賣真的出土文物就違法;如果是假的,賣贗品屬於商業欺詐,也犯法。整個行業都在打法律的擦邊球。”

解決鑒定之亂,出路在於構建鑒定行業的誠信體系。當前文物鑒定無門檻、無標準、無責任的狀態,病根在法律缺失和政府監管缺失。包括鑒定環節在內的民間文物流通,處於法律的空白地帶,發生糾紛、打官司都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依據,眾多的古玩市場、鑒定機構只有工商執照,游離在文物部門監管之外。專家建議,文物鑒定應該像醫生、教師行業一樣,建立專業資質認證體系,改變現在誰都可以自封“鑒定專家”的現狀。

因此,許多專家呼籲應建立行業的退出機制和黑名單制,對那些被多次證明缺乏鑒定能力並惡意擾亂市場的專家,必須摘下他們頭上的“光環”。不管怎麼樣,藝術品市場暴露出眾多不為人知的消費黑幕,向我們提出了一個現實問題:如何使藝術品鑒定在法律的規範下保持著起碼的誠信,千萬別讓金錢使高雅的藝術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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