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量大幅攀升】
據用益信託工作室《2011年上半年藝術品信託市場發展報告》顯示,2011年上半年信託公司共發行藝術品信託産品14款,比去年同期增加11款,增幅達366.67%。而去年全年只發行藝術品信託産品10款;今年上半年發行規模為258645.5萬元,而去年上半年發行規模僅為12500萬元,今年比去年增長1969.16%;去年全年的發行規模為75750萬元。可見藝術品信託發展迅速。
2011年上半年共有7家信託公司參與發行藝術品信託産品,發行數量最多的是國投信託和中融信託,均發行了3款。其他參與發行的信託公司有北京信託、華澳信託、上海信託、中誠信託和中信信託。而去年全年僅有國投信託和中信信託兩家公司參與藝術品信託的發行。同時,2011年上半年藝術品信託産品的平均期限為2.37年,較2010年全年的2.5年平均期限下降了0.13年。2011年上半年藝術品信託的平均收益率為9.515%,較2010年全年的平均收益率9.75%降低了0.235個百分點。藝術品信託今年平均期限縮短,相應地平均收益率也有所下降,這與負利率下信託産品期限普遍縮短有關。
該《報告》指出,今年發行的藝術品信託的收益類型主要有三種,即分層型、固定型和浮動型。其中,分層型發行了6款,固定收益型發行了5款,浮動收益型發行了3款。由於藝術品信託産品大多有結構化設計,且作為次級受益人的一般是該信託計劃的投資顧問,因此分層收益型産品發行較多。
藝術品信託産品採取的投資方式主要為權益投資、組合運用和其他投資方式。權益投資方式主要是指投資于特定藝術品的收益權或藝術品行業的優質企業股權等,這種投資方式主要存在於融資類藝術品信託産品中,而其他投資方式主要運用於投資類藝術品信託産品中,其中,國投信託大多以基金形式發行藝術品信託産品。
2011年上半年發行的藝術品信託産品中,採用權益投資的産品有2款,佔比14.29%;採用其他投資方式的有9款,佔比64.29%;而採用組合運用的也有3款産品,佔比21.43%。而2010年發行的藝術品信託産品中,採用權益投資方式的産品有4款,佔比40%;採用其他投資方式的産品有6款,佔比60%。另外,2011年上半年藝術品信託發行地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而2010年藝術品信託發行全部為北京。
【藝術品信託産品存在三大風險】
當然,藝術品信託高收益的背後也隱藏著高風險。該《報告》認為主要存在三大類風險:藝術品價值評估的鑒定風險、藝術品兌現價值的變現風險以及政策風險。
藝術品價值評估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國內市場尚無藝術品價值評估的統一標準體系,目前藝術品價格評估只能依靠所謂的專家和大機構,人為主觀性較大,導致藝術品市場亂象叢生。而藝術品信託最終要兌現價值,需要將所投資的藝術品變現。藝術品變現是個系統問題,涉及時間、鑒定、渠道、市場大環境等各方面因素,哪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影響藏品變現。這樣來看,融資性藝術品信託由於將藝術品打折質押或有第三方擔保,風險要小于投資性藝術品理財産品。
目前藝術品市場真偽難辨,且信託産品仍然有待規範,使得投資藝術品信託産品的政策風險加大,這些風險也説明藝術品信託的發展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藝術品信託市場發育的環境問題首先,缺乏一個公認權威機構對藝術品的真假進行鑒別,這使得金融機構在投資或在藝術品抵押融資時舉步維艱。其次,現行法規下制假的懲罰力度低,市場也不規範,這使當前的藝術品市場魚目混珠、真假難辨。最後,雖然目前有很多機構提供藝術品的鑒別服務,但其權威性常受到質疑,這就使得中國書畫、古玩等等藝術品在國際市場銷售不暢,價格不高。
二是藝術品估值體系的欠缺藝術品資産化進程受阻是當前中國藝術品信託市場規模化發展的重要障礙,資産評估不進入國家法定序列,藝術品與資本的結合就難以實現,類似抵押、貸款等就無法進行。藝術品估值體系的欠缺,增加了金融機構對藝術品資産定價的難度。從我國部分當代藝術品在國內外各拍賣行公開交易的數據來看,一些藝術品在兩年間價格可以翻三、四番,更有一些作品的估價在一年間常常有數十倍的增長,這表明藝術品估價等仲介環節尚缺乏規範。
三是藝術品市場制度不健全由於缺乏對藝術品本身身份、藝術品交易人等資訊進行統一登記的資訊平臺,也缺乏對藝術品市場統一管理的監管機構,這些在一定程度制約著中國藝術品信託市場的發展。同時,藝術品信託過程中的稅收制度安排不明等,使得交易主體很難排除拍賣不保真、交易不透明、資訊不對稱等風險。目前,國家對藝術品投資的稅收安排只對個人通過拍賣市場拍賣財産獲得的收入進行了規定,而對於像以理財為目的的金融機構投資者在藝術品買賣過程中的稅收安排沒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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