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之——偽作
偽作氾濫,是今年收藏市場不可回避的問題。比如書畫,據有關統計,齊白石一生中哪怕一刻不停在畫畫,其數量總計不會超過3萬幅;而如今市場上所能見到的“齊白石”,竟有35萬張之多!偽作的猖獗令拍賣行業陷入信任危機。今年年初的香港蘇富比春拍上,其重要拍品之一——齊白石的《虎》剛一露面便遭質疑。
北京美術評論界的牟建平指出,《虎》上的題詞書法“呆板僵硬”,“描摹痕跡明顯”,而畫的線條又“太軟太弱”,“毫無筆墨功力可言”,筆觸與齊白石的風格有很大差距。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教授黃鼎則認為,全畫根本上就是筆無力、氣不暢、形不美,筆勢無呼應的狀態,“可以説其每處筆墨品質均不達標”,又説“此畫是一件仿製水準不及五成的疑偽作品”。對此,香港蘇富比方面及受此牽涉的收藏名家張宗憲堅決予以否認,最終,這幅飽受質疑的《虎》仍以3202萬元的價格售出。
然而,一石激起千層浪,接下來的春、秋大拍上“偽作”和“打假”的聲音始終不絕於耳,就連以4.368億元成交的《砥柱銘》也難逃“偽作”的質疑。《砥柱銘》拍出後,河南一位收藏書畫多年的王先生,將家中收藏的與黃庭堅書法有關的影音製品、文字資料等都拿出來比照,並仔細研究了《砥柱銘》公開的照片,認為天價《砥柱銘》是贗品。而北京保利方面則表示,該作在上拍之前已經約請全國頂級權威專家進行鑒定,確認“為本人的真跡”。
相較書畫領域的作偽、造假,市場上的假古董、假瓷器更是屢見不鮮。不久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北京中嘉拍賣公司的拍賣現場對其進行強執,原因是該公司在2008年拍出的8件古董瓷器被鑒定為現代倣品,法院判決中嘉公司需退費、賠款,但中嘉拍賣始終不履行判決。該案的控訴人劉某稱,購買8件古董瓷器時,中嘉拍賣公司曾給其提供了真品鑒定證書,其中三份鑒定證書上均有兩名文物界的專家簽名,並蓋有專用章,正是因為這份真品鑒定書,使他相信並買下了瓷器。
關於《虎》和《砥柱銘》這兩件重量級拍品的真偽爭論,結論至今仍是各執一詞、撲朔迷離。如果説這場爭論還僅是從古而今的學術爭論的繼續,那麼中嘉拍賣假古董事件所折射出的市場現狀才是真正讓收藏者憂心的:當收藏、拍賣市場偽作、贗品橫行,當鑒定專家、學者都不能保真,究竟有誰還可以信任?
關鍵詞之——《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
今年6月底,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中國拍賣行業恢復20年來的第一個行業標準《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國內35家拍賣公司當日簽署了《規程》執行承諾書,表示將恪守行業道德,自覺維護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規程》涵蓋了文物藝術品拍賣從拍品鑒定到展示、拍賣的全過程,被業內視為中國拍賣行業自律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關鍵點。
業內普遍認為,雖然《規程》本身並不是法律,但作為一種引導行業規範的文件,將對規範行業技術操作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還將推動中國《拍賣法》的修訂和完善。
“實際上是一個從行業內部管理到行業外部監督趨向於一致的過程,雖然不是強制性的,但如果企業不遵守,那將首先受到行業內部的監管。比如行業會分出達標企業的星級,根據信譽程度來評定,驅使企業進一步規範化,而且這也有利於由此出發,由行業協會細化出臺一些配套的文件規定。”專家表示。
由於立法時代的局限,現行拍賣法律法規對文物藝術品拍賣的規定都比較籠統,隨著近年來我國文物藝術品拍賣規模和水準的發展變化,原有的法律規定更加顯得僵化,很多規定已經不適應拍賣業發展的需要。而《規程》的出臺是對現行法律規定的具體化和必要的補充,併為將來拍賣法的修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拍賣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拍賣的很多法律制度都來源於拍賣交易中的習慣。《規程》對我國拍賣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已被社會廣泛接受的拍賣慣例進行發掘、歸納、整理,使之系統化、體系化,這是《拍賣法》修訂前必須要完成的一項非常重要的立法準備工作。
或許是“樹大招風”,拍出天價的《砥柱銘》不僅被指“偽作”,還被捲入一場“假拍”的風波。就在《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宣佈正式實施後的一個月,北京的一家媒體發表了長篇打擊假拍的文章:“4億元天價疑局——業內人士透露實際成交價8000萬元,律師呼籲北京保利公示資訊”。文章一齣,市場譁然,“假拍”風波由此産生。儘管事後,又有媒體出面調查,説此事乃是一次黑色幽默,北京保利在《砥柱銘》的拍賣活動中根本不存在“假拍”,並出示了保利代賣家向稅務機關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存根。“假拍”風波平息了,但此事給市場帶來的警示卻絕非到此為止,無論是作為買方的收藏者,還是賣方的拍賣公司,都需要一個更加清晰、明確、有效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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