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國第一家“私博”——觀復博物館在京誕生。然而10多年來,民營博物館由於自身的性質,無論從審批到藏品流通,一直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進行有效的規範和管理。近日,《安徽省非國有博物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修改意見稿進入了立法調研階段,預計下月將正式頒布並施行。立法層面的地方政策啟動會給民營博物館帶來什麼?
7家“民博”備案,普遍經營慘澹
民營博物館的正式稱謂是非國有博物館,然而,人們還是習慣用“民營”、“私立”這樣的字眼來指稱這些和國有博物館迥異的群體。
安徽省文物局博物館處研究員劉麗告訴記者,目前安徽省國有文化文物博物館約有60多家,民營博物館約有30多家,但在博物館處登記在案的民營“正規軍”只有7家。安徽是徽州文化的發源地,在古老的中國歷史上留下了璀璨的篇章,也為後人留下了許多珍貴的文物史料等。因此,這30多家民營博物館以徽派古建築等文物為主。
記者了解到,安徽省源泉徽文化民俗博物館是安徽省首家獲批民營博物館,因為名氣大,該館目前運作情況較好。而相對於“源泉”,另一個“正規軍”——屯溪萬粹樓博物館則正在遭遇與中國大多數民營博物館一樣的尷尬——負債經營、資金不足、參觀者寥寥。
“萬粹樓博物館是因為支撐它的企業近年來效益不好,博物館只有投入沒有盈利,所以運作比較艱難。”源泉徽文化民俗博物館的創辦人宣繁秋向記者分析民營博物館運作的困境。
安徽省文物局博物館處原處長張愛琴是起草《暫行辦法》的最初負責人。她告訴記者,2003年審批“源泉”時,當時對民營博物館的專項立法存在空白,只能依照文物保護等法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審批。法律的缺失促使安徽省醞釀為省內博物館的審批管理立法。
記者了解到,由於博物館多涉及文物,因此其審核大多按照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規來實行。2006年1月1日《博物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後,雖然其性質為文化部頒布的部門規章,但博物館領域總算有了自己的專項法律。對民營博物館的“非國有”稱謂也是在這部法律中才有了明確的身份界定。
然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安徽省博物館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民營博物館藏品徵集的合法性問題還值得商榷。他也表示了對民營博物館的擔心,民營博物館一般由背後的企業出資支撐,有的民營博物館卻在文化外殼的背後,勾結權力部門為企業牟取私利。
申辦“私博”需提供運作資金保證
安徽省文物局綜合處處長張鴻明有20多年文物法律方面的經驗。他向記者介紹,《暫行辦法》由安徽省法制辦和省文物局牽頭立法,屬於省政府規章。
記者看到的《安徽省非國有博物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共16條,對非國有博物館的定義、申請審批條件、藏品管理、退藏、終止博物館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這部《暫行辦法》的基本指導思想是,鼓勵支援各種類型的非國有博物館的發展。”張鴻明告訴記者。
此外,據他介紹,針對《博物館管理辦法》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在制定《暫行辦法》時,抬高了申報準入門檻以保證博物館品質;另一特色是具體條款儘量細化,便於執法操作。
他舉例説,申報非國有博物館對展館面積、庫房面積以及藏品數量都有一個基本的要求,《暫行辦法》在第六條裏明確規定,展館面積不少於800平方米,藏品庫房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藏品總數不少於1000件(套)。
為了防止民營博物館運作後出現資金問題,這次《暫行辦法》在申請建館的條件中增加了一項,“具有必需的辦館資金和保障博物館運作的經費”。張鴻明解釋,此舉與即將出臺的《博物館條例》的相關條款實現了對接。
除此之外,記者還看到,在《暫行辦法》第三條中規定,經審核批准設立的非國有博物館,依法享受公益性優惠政策,包括稅費減免、土地使用、接受捐贈和資助等。
“優惠政策的細則我們還在研究當中,在《暫行辦法》頒布後,我們也會出臺規範性文件指導法律的執行。”張鴻明向記者解釋,“民營博物館是一個整合社會資源、豐富市民文化生活的事物,我們會努力為其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
“民博”館主:立法雖好但影響有限
6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暫行辦法》專門主持召開了專家論證會。也就是在這次會上,宣繁秋才第一次見到了《暫行辦法》的原文。他是本次參會的唯一的民營博物館代表。
宣繁秋坦言,這次《暫行辦法》對於已成立的非國有博物館並無太大影響,對非國有博物館的政策,此次《暫行辦法》有一定的惠及,但施惠仍舊有限而模糊。他同時也認為,這部法律的頒布顯示了政府對非國有博物館的重視,政府對非國有博物館的審批要把好關,但同時也要保證其生存。
張鴻明也坦言,省文物主管單位存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的不足,甚至安徽省文物局博物館處自上一位處長2008年離開後,只有一位“外借”的工作人員。人手的不足嚴重影響了對民營博物館的關注和管理。
其實,為民營博物館立法,安徽並非首開先例。
記者在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上查到一份《河北省非國有博物館管理暫行辦法》的文件,其發佈時間為
2006年12月15日。在浙江麗水市人民政府的主頁上,記者也發現了《麗水市城市規劃區非國有博物館設立與終止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不過,這兩份文件的內容和2006年起施行的《博物館管理辦法》類似,都是較為宏觀的規定。
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政府網站公佈的《溫嶺市非國有博物館設立與終止管理辦法》則是一部可操作性更強的法律,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5章25條,明文規定“非國有博物館在規劃建設、項目用地、稅費減免、從業人員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與國有博物館同等的優惠政策”,業內人士評價“其改革步伐十分具有開拓性”。
“安徽省出臺《暫行辦法》(草案),我個人認為這對非國有博物館的設立、管理是有益的嘗試。從法理的層面,使非國有博物館開展業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曾任桐城博物館副館長的安徽大學歷史系教授江小角這樣評價這部即將頒布的法律。
繼部分省市陸續專門為非國有博物館立法之後,此次安徽試水為民營博物館立法究竟成效如何,我們還需在《暫行辦法》正式出臺後拭目以待。不管怎樣,推進民營博物館發展、弘揚徽派文化正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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