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範圍看,大多數發達國家的博物館事業都十分繁榮,而我國博物館總數僅有2300多個,平均每60萬人才擁有一個博物館,遠遠低於發達國家平均每1萬至10萬人擁有一個博物館的水準,這不僅與我國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不相符,也未能充分發揮博物館在宣傳、教育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作用。我國博物館事業發展滯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長期以來投資辦館主體相對單一、民營博物館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扶持是關鍵所在。
博物館作為非盈利的社會公益事業,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援與投入。但就我國而言,這種國家興辦、國家所有、國家“包養”的模式無法迅速改變我國博物館事業發展滯後的局面。因此,廣泛利用社會資源,拓展博物館的多種投資渠道則是當務之急。
近年來,伴隨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民營企業已逐漸成為民間收藏的主力軍。它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也有進入公益文化事業的強烈願望。民營博物館填補了博物館領域的諸多空白,搶救保存了大量珍貴文物,為我國博物館和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縱觀發達國家的博物館事業,大都遵循了辦館主體多元化,政府與民間均出資興建、資助博物館的發展模式。但是,目前我國一些民營博物館在發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
民營博物館開辦者為籌辦博物館投入了大量資金,但籌館容易,維持發展難。由於缺少國家支援,文物和藏品的保管維護、人員工資、日常開銷等費用高昂,又缺乏企業或社會的支援,沒有固定收入、資金缺口大,一些民營博物館難以為繼。
另外,民營博物館定位不清,缺乏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由於國家對民營博物館缺乏相關的法律定位和政策保障,使其在徵集藏品、藏品流通、引進專業人才等方面都受到很大影響。
雖然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先後下發了《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産業的若干決定》、《博物館管理辦法》等,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博物館領域,但尚未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導致一些地方政府雖然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博物館領域,但因無法可循,使得相應的地方法規難以出臺,很多優惠措施無法量化。民營博物館還未能在法律上獲得與國有博物館同等的地位,徵集藏品、舉辦展覽時常陷入困境。
為此,為鼓勵和扶持民營資本興建博物館,促進我國民營博物館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參考國際現有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成功模式和做法,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當為民營博物館提供法律化保障,將民營博物館定位為公益性、非盈利性單位,給予民營博物館與國有博物館同等的待遇,並與國有博物館獲得同等的資源優勢,共同納入文博系統統一管理,使地方政府的相關優惠政策有法可依。
同時希望儘快出臺適合我國國情的《收藏法》以及與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明確民間收藏特別是民營博物館收藏的合法地位。對民間收藏的藏品等級、範圍、流通途徑等作出明確規定,保護民間藏品的合法交易,賦予民營博物館依法收購和拍賣的權利,防止文物藏品的不規範經營,使珍貴的歷史藏品和民間收藏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對於民營博物館收購並展示珍貴文物也應有特殊規定。
各級政府還應對民營博物館給予政策扶持。民營企業在創辦博物館的過程中不僅要投入大量資金,而且在建好後還需不間斷地投入才可能使博物館正常運營。參照國外的有關法規,我國對民營博物館中設有重要文物展示功能的,應與國有博物館一樣,從國家相關資金中列專項予以資助,使中央鼓勵和扶持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文化産業的政策細化成可操作的實施辦法。
此外,文物主管部門應鼓勵和支援民營博物館與國有博物館之間開展合作。“博物館是城市的客廳”,國家和地方政府還可利用各種外事活動宣傳推介民營博物館,並呼籲更多的社會力量支援民營博物館,使其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文化事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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