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繪畫

范曾流水線作畫風波調查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1-20 17:52:35 | 文章來源: 時代週報

畫家范曾起訴《文匯報》及作者一案再起波折。

2011年1月4日,郭慶祥接到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范曾訴郭慶祥、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損害名譽侵權案1月12日的開庭傳票,案件號為2011年度民字號第53號。但被告對原告的起訴提起管轄權異議,案件延期開庭。

范曾與郭慶祥的字畫交易

案件的焦點,漸漸聚焦在范曾與郭慶祥兩個人身上。在業內,范曾是知名畫家,而郭慶祥是知名收藏家,彼此曾有過鉅額字畫交易。關於兩人的交往,郭慶祥告訴時代週報:“1995年,榮寶齋業務經理米景陽找到我,稱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國購買了一處房産,因沒錢支付房款了,請我幫忙購買范曾200張畫,價格為人民幣4000元/平方尺,每張為3平方尺,單價每張為人民幣12000元。當時我給了米景陽一個面子,訂購了范曾200幅中國畫、100幅書法(書法每幅1000元)。事情定下後一個月左右,范曾就畫完了100幅作品,並已裝裱完畢。我感覺,一個畫家怎麼在這麼短時間內就能畫完這麼多作品?並已裝裱好?我就抱著疑問到了范曾在北京的畫室,來看他後100幅的作品。結果到其畫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紙都用吸鐵石整齊地吸在畫墻上,‘老子出關’、‘鍾馗’、‘達摩’等題材幾乎和前100幅沒有什麼兩樣,都是這幾個人物造型來回組合。就連他的書法,我發現也是像商標一樣,如同設計出來的文字,根本就沒有一個藝術家的創作情感,和藝術也就沒有任何關係。同時認為他的社會名氣和他的畫作水準也根本不相符,他並沒有如他自己宣傳那樣的藝術成就。”

郭慶祥了解那批畫的內容和製作過程後,認為作品題材重復過多,曾叫負責購畫事宜的趙剛拿了其中數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換一些新的題材。1997年,榮寶齋拍賣行在大連博覽大酒店搞了一次拍賣活動,郭慶祥委託該酒店畫廊經理劉向利在拍賣會現場門口,搞了一次范曾作品寄賣,想通過拍賣會上的客人賣出去。郭慶祥説:“當時這200幅畫標了兩個價格,一個是批發價3萬元/張,另一個是零售價5萬元/張,都有價格標簽。當時榮寶齋負責人左安平還問:范曾的畫怎麼這麼多?怎麼像在賣貨品?是真的嗎?並找來另外幾個拍賣會上的老先生,結果一看全部是真的。”

事隔多年後,郭慶祥于2010年5月在《文匯報》發表了《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一文。文中提到“現在有一位經常在電視、報紙上大談哲學、國學、古典文學、書畫藝術的所謂的大紅大紫的書畫名家”。隨後,《文匯報》發表了孫遜的《畫家最終還是要憑作品説話》、謝春彥的《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謝春彥在文章中提到“賣得火,吹得火,勢得牛的范三官人”。

2010年9月,范曾起訴稱“三篇文章主觀武斷,捕風捉影,隨意攀比,不負責任,使用侮辱、詆毀、刻薄的語言,直接攻擊原告。”要求《文匯報》登報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要求被告郭慶祥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要求被告謝春彥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事件引起了廣泛討論,尤其是評論家和畫家之間的關係引人注目。藝術評論家楊小彥告訴時代週報:“我能理解畫家一般情形下都需要大家説讚揚的話,這至少沒大錯。但表揚多了,那就不是批評。所以,批評説些不動聽的話,是對的,應該允許,説得過度了一些,尖刻了一些也無妨!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呀!對於藝術家來説,他們應該大度一些,不要太計較,要寬容,笑笑而已,這才像大師,像大藝術家。自然,批評絕對不是罵人。有價值的批評,更多的是指出問題,探討問題。我個人認為,為批評著想,我們還是應該要有更開放的言論空間,被批評的藝術家,即使是已經成就很高的人,應該對批評大度。”

“無他,惟手熟耳”

在案件還沒有正式開庭時,郭慶祥通過媒體公佈了“范曾流水線作畫”的照片。在照片中,可見郭慶祥所謂的范曾流水線作畫的步驟:一面巨大的白墻之上,整齊地懸挂著10張大幅宣紙,所有白紙上面出現的近乎是同一個“古人”的頭部,畫面其他部位還未出現。而在這面白墻最末端的一張白紙前,穿著藍色外套的范曾正在作畫,似乎在點染的是“古人”的頭部,這個“古人”就是范曾常用題材之一“鍾馗”。在另外的照片中,相似的10幅“老子出關”同“鍾馗”一樣被整齊地懸挂在白色墻面之上。與“鍾馗”不同,這些“老子出關”的大致輪廓已經基本勾勒完畢,剩下的只是等待著畫家著色。郭慶祥表示:“這些照片充分證明了范曾長期以來毫無創造力的繪畫表現,完全是一種流水線的生産方式。”

范曾的學生崔自默公開表示,這些照片是他拍攝的,作為研究資料發表在“自默文化網”上,意在讚揚范曾繪畫技巧精湛,不想卻被郭慶祥拿去當作老師“流水線作畫”的證據。崔自默認為,郭慶祥未經允許公佈照片是侵權行為。對於郭慶祥指責范曾“流水線作畫”的説法,崔自默表示反對:“早年我拍下范曾先生畫老子和鍾馗系列的照片,其意思是想説,先生可以在瞬息之間創作十來張不同面貌特徵的老子,雖然他們形貌各異,但精神內質是驚人地相似,‘技進乎道’,就像莊子的《庖丁解牛》裏闡述的遊刃有餘的境界。‘無他,惟手熟耳’,是賣油翁的名言,也是大家形成個人風格和繪畫符號的必由之路。”

在“自默文化網”上,崔自默發表《“流水作業”不好麼?—替范曾先生辯護並駁斥郭慶祥等》的文章稱:“齊白石畫過多少一個樣子的蝦?徐悲鴻畫過多少一個樣子的馬?李可染畫過多少一個樣子的牛?黃胄畫過多少一個樣子的驢?難以計數,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們藝術的最高度。他們都有絕對的精品與代表作。畫作被分為神品、妙品、逸品、能品等等,非為無由。這個道理,對於范曾先生也一樣。”

郭慶祥則認為照片可以證明《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説話》一文,他説:“我描述的在美術創作中的浮躁現象是客觀存在的,范曾就自覺站出來,認為説的就是他自己。現在有照片為證,還有許多人證,更加能説明我在文中所指出的藝術創作亂像是完全有事實依據的。現在范曾又以此把我告上法庭,那麼我就可以明確指出范曾就是流水線作畫現象的典型代表。這種流水線下來的産品,具有模式化和程式化的統一特點。范曾把自己當成了影印機批量複製、生産的這些美術産品,根本就不是藝術創造,而是徹底的‘偽藝術’。同時,這些‘偽藝術品’更是侵害了其購買者的利益。”

無聲的原告,高調的被告

2011年1月6日,范曾方面託人主動向時代週報表示,希望發採訪提綱給他的秘書,進行郵件採訪。本報記者隨即擬定與事件相關的問題,應范曾方面要求三次發給指定的郵箱,但到截稿時間為止,未收到范曾的正面答覆。

隨後,本報記者也就相關問題通過郵件採訪了郭慶祥,很快得到郭慶祥的答覆。郭慶祥告訴時代週報:“畫家自己畫畫,文人自己做學問,這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但是范曾大張旗鼓地運用公共媒體資源,大談其‘藝術’和‘國學’,誤導和歪曲了藝術審美的趨向,也是我對其進行公開批判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對此次范曾的起訴所産生的影響,郭慶祥表示:“希望由我的這篇不點名的藝術評論文章而引起的所謂名譽侵害官司,能給藝術創作和文藝批評帶來些思考,提醒藝術家自覺擔當起藝術創新的責任,能夠讓大眾了解什麼是真正的藝術創作、藝術審美以及道德價值觀。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更是正義的,並會對美術界這種歪曲藝術創作、亂搞學術欺騙和誤導大眾審美的現象做出實事求是的公正判決。”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