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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還有“買辦”之説?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7-13 14:56:40 | 文章來源: 上海證券報 小適

林散之 對聯“讀破萬卷,可醫一俗”

漢字書寫,之所以歷經數千年並漸漸使其成為一門獨特的藝術形式,問題的關鍵是歷代書寫者(亦即所謂“書法家”)從中發現了因書寫而不時顯現出來的樂趣和意趣。也正因為如此,才在不斷的書寫過程中總結和積累了不同個性、不同(時代)風格、不同流派的技藝法理。

自古,所謂“書法”原本是文人騷客的余事,在“遊于藝”的理念作用下,以期達到修心養性之功效,了無功利之色彩。然而,審視當下的“書法大軍”,其初衷已然改變。所謂的“修心養性”之“書法”不知何時已成為加官進爵、發家致富的敲門磚和彈跳板。“書法”這一“心畫”之所以搖身一變成為了晉陞的“敲門磚”,究其原因,還是因為現行體制設置了一道帶有官方色彩的門檻——“協會”。

要言之,“協會”者,民間社團、藝術家自由組成的團體也,旨在有利於交流學術,促進爭鳴,本無官方色彩。正如著名藝術家吳冠中語:但中國的協會卻還是沿襲蘇聯模式,以行政的方式來組織藝術家和管理藝術,造成了目前機構龐大臃腫的‘霸權式’的官僚協會。在這種體制下,“協會已經成了藝術家的進身之階”,藝術家追求的是頭銜和行政級別,在創作上“揣測政治要求及評委們的口味”,而藝術創作的真誠則不見了。

有鋻於此,筆者將今日之協會行為的“書法”名之為“買辦書法”。何以解釋?理由很簡單,書法協會雖在本質上是民間社會團體,但在實際運作中,它又角色雙重——在某一時候或許是先進文化恩寵有加的寵兒,而在另一個“關鍵”時候卻又是成為一個無父無母的棄嬰——地方書協尤其如此。

有鋻於此,曾幾何時,書協組織便走上了自我多情且削足適履的“買辦”之路。為了生存,實際上是為了日後籌辦沒有“命題”的自發性純藝術活動有一定的經費來源,不得不“擁戴”在位或不在位的對書法有點愛好的官員出任書協主席、名譽主席之職。長此以往,這便成了約定俗成的慣例和規律。如此,起初是為了曲線要錢,最終因官員的“進駐”,書協也漸漸披上了一件既沒有形制也沒有樣式的“制服”;而那些起初也是勉為其難“就職”的官員,在“書法家”們的不斷擁戴、簇擁、讚許之中也理所當然、毫無愧色的儼然以書法家自居起來。又因他們手中有“財源”,久而久之也就養成了非但樂於發號施令,而且還善於指手劃腳的習慣。

多少年來,書協就是這樣在拋棄藝術規律而只看官員臉色行事的環境裏“茍活”著。可是,即便是這樣,日常活動依舊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為此,筆者常常問及一些地方書協“管事”:協會怎麼也不開展活動?答覆是:沒有經費。筆者直言:你們的主席不是某某長嗎?答覆是:您這不是明知故問嗎?官方出錢,那是因為是要搞官辦“主題性”展覽,您不是不知道,協會是民間社團,日子歷來都是飽一餐餓一年的。這是一句真話。

對此,在暗嘆藝術之路艱難之際,還是得提醒所謂的“協會”者們,既要立牌坊,就要嚴遵自古藝術之法則,唯有行之正才能走之遠。

張海 對聯“退一步想,留幾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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