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日前發佈的《關於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在2020年底前,依託“國家異地就醫管理系統”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範圍,探索全國統一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制度體系、運作機制和實現路徑。
我國計劃在2021年底初步建成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包含公共服務、跨省異地就醫管理等14個業務子系統。其中,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又稱為“國家異地就醫管理系統”,已于2020年5月初正式上線使用。
通知要求,將分類指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12個試點省區市接入國家異地就醫管理系統,進一步擴大試點統籌地區、試點醫藥機構和直接結算範圍。堅持先省內後跨省、先普通門診後門診慢特病,結合各地資訊平臺建設實際情況和全國統一資訊平臺建設要求,優先聯通就醫地集中、參與意願高的地區,成熟一個、納入一個,穩步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
同時,其他有條件、有意願的省份,比如已基本實現省內門診費用直接結算,能夠按時高品質完成介面改造等,可在10月10日前向國家醫保局報送試點申請,11月底前完成系統改造,12月底前經國家醫保局驗收後試運作。
通知要求,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將堅持分級診療制度,引導參保人員有序就醫。堅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政策、流程、結算方式基本穩定,統一將異地就醫納入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總額控制、智慧監控、醫保醫師管理、醫療服務品質監督等各項管理服務範圍。
按照通知要求,跨省異地就醫人員直接結算的門診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的支付範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等報銷政策執行參保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