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關注成為飲用水安全戰役導火索
    每次偶然發生的污染事故都有其必然性。中國的水安全已經相當脆弱,從“偶然測出”到“多年前污染”,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對水質的監測環節把握還很鬆懈,而治理速度依然很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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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2014年4月10日蘭州發生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顯示,4月10日17時出廠水苯含量、10日22時自流溝苯含量、11日2時自流溝苯含量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蘭州隨即出現市民搶水現象。

針對蘭州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一事,蘭州市政府4月11日下午做出回應:16時30分舉行新聞發佈會稱,目前蘭州主城區自來水未受大影響,但不建議市民24小時內飲用,政府將每兩個小時向市民公佈一次檢查結果。

4月12日,查明原因: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係蘭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

4月14日,蘭州市政府新聞辦通報稱,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專家研判,全市自來水已穩定達到國家標準。

二、“數”説輿情:

4月10日蘭州發生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檢測結果尚未公佈,事件處於發酵期。直到11日淩晨5時,威立雅水務公司將污染情況報告給蘭州市政府,自來水污染事件爆發,當日搜索量達到峰值,蘭州市民陷入恐慌以至搶水和哄抬水價的現象發生。隨後政府接手,採取應急措施,搜索情況有所下降,直到自來水達標。

媒體對此事的關注與公眾主動搜索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主動搜索在11日當天即達到峰值,而媒體關注度卻呈現出逐步遞進式的情況,4月12日和13日,關注度不斷增加,到14日,也就是週一,媒體關注度達到最高值。最關注的時段在13日至15日這三天。

微網志關注度的高峰在13日出現,最關注時段是從12日到14日,在水污染危機警報解除後,微網志關注度迅速回落。微網志對此事的反應非常迅速,僅在一天時間內就接近了峰值。與之相對的,回落速度也非常快。

從三個圖表呈現的數字可以看出,公眾在蘭州水污染事件發生期,會採用主動搜索的手段來了解真相和進展,搜索量是社會關注度最直觀的反映,同時也促使事件迅速發酵。而微網志關注度緊隨其後,公眾通過搜索了解情況,再通過自媒體參與討論和傳播。媒體的關注度相對於民間,稍顯遲緩,敏銳度和高峰期均比微網志稍晚一點,但是跟蹤報道和深度挖掘卻在後期起到了關鍵作用。總體而言,蘭州水污染事件是一件突發性環境安全事故,爆發力強、關注度高、與當地居民關聯性大,因此受到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並且又是在動員建立美麗中國的大背景下,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專家研判,全市自來水已穩定達到國家標準,輿情才得以平復。

三、輿論焦點:

威立雅水務是奸商還是良心企業?

針對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是否存在遲報瞞報問題,威立雅公司表示是否存在遲報、瞞報,將以政府最後的調查結果為準。並表示苯無色,有芳香氣味,如果沒有及時檢測出來,蘭州市民就是喝了半年也不知道,説不定還會説水有一種香味。此話立即引來了網友的聲討。

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將全球三大水務集團之一的威立雅水務再次推向風口浪尖。由於蘭州威立雅水務存在延遲報告水污染的嫌疑,被輿論質疑對市民健康不負責任。南方都市報發表評論《蘭州水污染利益牽扯才是真兇》指出,近年來一些地方接連發生石化事故,而背後原因往往也與利益牽扯息息相關,正因為地方政府、石化企業、房地産商各有各的算盤,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即使迫在眉睫的危險最後也常常被選擇性地視而不見,直至悲劇之釀成。其中教訓還不慘痛?

人民網對威立雅歷年違規進行盤點,總結其“市場份額與污染齊頭並進”,以高溢價並購以及附加服務等集合而成的“威立雅模式”在獲得市場佔有率的同時,卻劣跡斑斑頻頻發生污染事故,多次登上環保部門的“黑榜”,並受到處罰。

獨立學者杜建國在微網志中炮轟威立雅:“威立雅水務來到中國,既沒帶來技術,也沒帶來資金,也沒帶來先進管理經驗,它帶來的只有節節高升的水價與接連不斷的事故———從將污水回水排入自來水管道到4 .11事件,它自己獲得的則是大把的銀子。”

百姓為何沒在第一時間知情?

在接到威立雅報告後,蘭州市成立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並進行安排部署。但是即便如此,廣大老百姓對事件依舊毫不知情,直到4月11日10時許,新華社首先向外界發佈了威立雅出廠水及自流溝水樣中苯含量嚴重超標的消息。此後許多媒體相繼跟進這一消息。

蘭州市政府雖然迅速展開應急措施,但是卻忽略了對當地百姓的交代,導致群眾的恐慌情緒大面積蔓延,蘭州市民開始涌向大街小巷的小賣鋪、超市等,搶購礦泉水、純凈水、桶裝水。

來自蘭州的微網志網友@劉鬱悶蘭州表示:蘭州市政府自來水事件危機公關首先應該恢復公信力。蘭州的自來水危機基本上是以每年一次的速度在發生,但凡風吹草動整個省會城市就散佈著各種小道消息最後再被證實,漸漸的耳語已經變成這個城市的一種習慣。這次更是長達一個多月,不信任情緒逐步被推高……

各大媒體對水污染事件紛紛發出聲音,環球時報12日社論《蘭州水污染,三月辟謠四月成真之悲》中提到:儘管蘭州市昨天反應很快,但它之前措施的缺位,使它的再快反應也是“慢的”。整個事件傳遞出一個資訊,大城市的飲用水安全是有可能存在嚴重漏洞的,而且並非所有市政府在它們釀成嚴重危害之前,就有能力為堵住它們盡職盡責。蘭州市在不久前辟過謠之後,出了眼前這個事故,無論這兩件事是什麼樣的聯繫,政府公信力都被打進顆新的釘子。即使政府反應快拔出釘子,也會留下個孔。

新京報13日社論反問《自來水苯超標,延遲通報有理?》,文中直接批評蘭州當地對於事件的應對,既反應遲鈍,又缺乏透明,加劇了民眾的恐慌和不滿,引來輿論質疑。一些地方在突發事件應急上,仍沒有脫離捂、堵、拖的舊思維,無疑是值得警惕的信號。

可見,雖然蘭州市政府在此次水污染事件處理中反應速度有所進步,但是依然還有許多需要學習的地方和等待提升的空間。

污染訴訟被駁回,討個説法咋這麼難?

蘭州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發後,當地5戶居民將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告上法庭。4月14日上午,蘭州中院立案庭表示不予立案,因公民個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輿論紛紛表示:討個説法咋這麼難?錢江晚報發出“兩問”:如果我們的污染企業要面對大規模的公益訴訟,要付出天價的賠償,還敢繼續這麼幹嗎?行政處罰過輕,受害者又無法通過法律渠道討個説法,獲得賠償,在這樣的局面下,污染行為怎麼能禁絕呢?

知名法律評論員舒銳從專業角度分析在當前法律下,公益訴訟對於解決本事件只能一條腿走路。正是在如此背景下,五位居民提起了訴訟。如果按照公益訴訟對主體的要求,他們確實並不符合相關規定。然而,我們需要考慮到,在制度設計上,我國之所以對於公益訴訟主體進行嚴格限定,一方面是為了防止濫訴,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如果公民個人受到了相關實際侵害,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他認為就長遠而言,該事件也凸顯出新環保法及時出臺的極端必要性,如此方能在制度上實現公益訴訟和個人訴訟的相得益彰,讓權利有途徑伸張,更為便捷、全面的實現,避免舉城訴訟的尷尬。

再次敲響飲用水安全的警鐘

專家組初步確認含油污水是導致自來水苯超標的直接原因,而油污主要來源於蘭州石化1987年和2002年的兩次爆炸事故。該兩次事故使渣油洩露滲入地下。

東方早報在其官方微網志上發表:【“石化搖籃”的環境困局】蘭州,有“西部石化明珠”“石化工業搖籃”之稱,如今卻因輸水管線4號自流溝而危如累卵。此次水污染事件,是存在多年的環境污染的極端表現。專家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一旦形成,其影響將持續幾十年甚至上百年。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吳志剛教授認為,蘭州水污染事件可能成為飲用水安全戰役的導火索。因為有些共性的特徵:1,污染久遠但未治理;2,緩報、瞞報水質檢測數據;3,自來水廠工藝落後,處理化學污染物能力弱;4,公眾飲用水安全意識漸醒。如果果真如此,蘭州將為全國飲用水安全做出”貢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指出,中國的水質很差,會為人們帶來很多疾病,但更糟糕的是,即便這樣差的水質,也維持不了很長時間。水不僅關乎人們的健康和生命,也對農業、工業有著極大的影響,中國的水危機會越來越嚴重,應該把水安全問題作為一個國家的重要決策。

四、輿情點評:期待飲用水安全戰役就此開始

此前有新聞報道,“十二五”期間,蘭州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計劃投資9.61億元,重點建設蘭州市城市生活飲用水一級水源保護區、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和彭家坪污水處理廠等3個項目。蘭州對於水污染的治理不可謂不重視,然而,此次自來水苯含量超標事件卻暴露出背後的管理短板。

每次偶然發生的污染事故都有其必然性。中國的水安全已經相當脆弱,從“偶然測出”到“多年前污染”,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對水質的監測環節把握還很鬆懈,而治理速度依然很遲緩。雖然蘭州市政府在處理輿情事故時已經有所進步,但是還需提醒一句,誠懇的態度並不是萬金油,真正杜絕屢次發生的水污染事件才是治本良藥。期待此次事件能夠喚醒全國對飲用水安全的高度重視,並立即開始保護飲用水安全的戰役,是的,已經到了“戰役”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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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林 實習生孫希璐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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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打好蘭州水污染的責任補丁
人民日報:蘭州水污染背後的管理短板
新京報:水污染怎能只“上報”不“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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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城管聽證會不能“省著點用”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文君: 國家飲用水標準指標有106項檢測,其中9項指標是日測的,42項是月測的。如果水源有其他的污染,檢測的範圍和頻度就應該加強。水源的污染要進行風險識別,要去梳理潛在風險,如果有這種風險,應該多測幾次,而不是偶然地去測。蘭州自來水水源歷史上有這方面的風險,就應該加強對這個可能風險污染物的檢測的頻度和數量,而不是偶然去測。
中國水網顧問總編何壽平: 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引起各級政府和供水企業的反思,紛紛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我總覺得還不夠嚴謹,如果發生重大污染,等待層層檢驗和報告,可能就會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我認為採用在活體生物(小魚)承受不了污染水時,現場當班管理人員有緊急處置停止制水之權,避免受污染的水進入管網。
江蘇亞萍集團董事長陸亞萍: 蘭州水污染事件看似偶然,其實是必然。二十年來我國的大江大河無一不污,長江、珠江、松花江、黃河,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水系70%受到嚴重污染。平原地區的湖泊幾乎全是五類水質,農村的溝渠無不發黑甚至發臭。其因,一是工業污染,二是生活污水,三是化肥農藥。任其下去,後代用水僅剩衝馬桶功能。
中國環保設備展覽網: 蘭州水污染危機不僅為中國市民上了一節生動的水安全教育課,也讓國人看到了中國飲用水體系的不足,凸顯了以家用凈水器、空氣凈化器為代表的健康類家電受到人們的重要性,尤其是家用凈水器。環保業內人士表示,頻頻發生的水污染事件讓人們對飲水安全談虎色變,在這個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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