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抗罰”恐怕又是一次隔靴搔癢
    隨著輿論關注轉向其他熱點,對此事的關注度持續走低,恐怕這又將成為一條無頭新聞。就算對永城公路執法部門進行處理,對於整個公路亂收費的現狀來説也只是隔靴搔癢。 如果借著三中全會的東風也無法解決“罰款經濟”的亂象,那麼未來若干年也都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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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14日,河南永城市沱濱路附近有一輛拉石料的大貨車,因涉嫌超載,被當地運政、路政部門相繼查車罰款。當事女車主在再三求情沒有結果的情況下,當場服劇毒農藥自殺。而那輛涉事的被扣大貨車,仍然停在馬路上沒有開走。

面對這種情況,執法部門只留下一句話:你死,你死跟我們沒關係。女車主喝下了農藥後車主家人趕緊,尋求救援。路政執法人員卻説,你喝藥跟我沒關係,有事你找領導去,然後掉頭就跑了。

11月30日,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對此事進行深度報道,採訪了貨車司機以及女車主的哥哥及相關人員。央視報道引起河南官方注意,永城市公路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當地政府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

目前,女車主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並出院,但還需要每天到醫院輸液治療。政府承擔了幾萬元的醫藥費,被扣的貨車也已經放行。

河南女車主貨車的運營成本

據喝農藥的女車主溫麗的哥哥介紹,2013年4月,兩人貸款買兩輛貨車,每輛車30多萬元,共60多萬元,貸款首付20多萬元,每月需還貸2萬多元,被扣的貨車是其中一輛,從4月買車到現在,跑運輸也就半年多的時間,連公路加交通,截至到現在罰款將近花了20萬元。被查扣的貨車,仍然停在事發現場,已經10多天,當地兩輛路政執法車一前一後堵在公路上,負責看守的幾名執法人員,日夜輪流守侯。

20萬元的罰款出自不同的管理部門。河南省的永城市是連接四省的交通要道,這裡是有名的三多:執法人員多,罰款金額多,罰款花樣多。其實路卡路霸們以罰代管的行徑十九年沒有收斂。1994年,國務院就下發治理公路“三亂”的通知,此後至今,雖然治理“三亂”的各種通知、決定、規章層出不斷。但是至今,涉路部門緊抓罰款資源不肯撒手,無一退出。對大貨車運輸罰款收費的仍然有運管、路政、收費站、交警、派出所、治安檢查站、城管、林業、鹽業、煙草、財政、工商、煤檢、衛生、動物檢疫、國土資源等。在罰款堵車上,各單位 “一個都不能少”。

媒體關注分析:公路三亂比毒藥更“毒”

11月30日,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深入河南永城調查,採訪了貨車車主和執法部門雙方。由於牽扯到人命和官民矛盾,第二日,各大新聞門戶跟進,自媒體傳播配合,輿論關注度達到峰值。隨後,媒體評論佔據主要陣地,而隨著河南官方並未給出具體處理,女車主已經出院,因此 媒體關注逐漸回落。

媒體的報道焦點在“逼民自殺”、“罰款經濟”以及“執法人員冷血”上。輿論呈現出同情貨運作業生存狀態,並嚴厲斥責地方罰款經濟屢教不改。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治理亂罰款要破除利益藩籬》提到亂罰款有損社會穩定:“經濟問題直接帶來民生問題。生意不好做,車不好跑,人能好得了嗎?將會直接影響居民收入的提高、幸福感的增加,甚至還會導致幹不下去,産生失業。這些後果,都是在製造不安定因素。”黨報的這篇評論從大局出髮指出亂收費百害而無一利,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動蕩。從經濟角度講,往小了説,無休止的罰款收費大大增加了搞運輸的運營成本,往大了説,公路“三亂”增加了市場壁壘,降低了經濟活力。

而新華社更發出三問:永城公路執法部門的治超罰款套餐究竟有何依據?多年來到底罰了多少錢,又用到了哪去?亂罰款屢禁不止,誰來監督?這三問也是所有媒體和貨車經營者想要弄清的事實。而從央視的採訪內容來看,永城公路執法部門對執法人員配置和罰款緣由和去向等問題均沒有給出確切答覆。

其實,這三問得到回應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但是正如新京報當日社論所言:“這起事件所揭露的公路收費亂象,公眾並不陌生。貨車司機口中的執法人員多、罰款金額多、罰款花樣多,也已是老問題。”但背後原因不言自明,中國網觀點中國頭條指出,對於交管部門而言,這是一塊塊肥而不膩的肥肉。“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的“三亂”問題,雖然年年在喊打,但在無本萬利的“執罰經濟”面前,公權力向來少不了一顆自肥之心。

“罰款經濟”成為地方管理中的陳年頑疾,其原因就在於地方政府難以突破既得利益的誘惑。然而,永城變本加厲之處如法制日報文章《執法亂象源自隨意創設潛規則》所指:在河南永城這個地方,執法人員硬是通過手中的權力,將執法變成了執罰這個潛規則。然而,這並不是最無恥的,最無恥的是,執法人員憑著手中的權力,連自己創設的潛規則都不遵守,當事人交了罰款的月票與年票後,仍然需要額外的打點。

各大商業媒體雖然沒有新聞原創權,但網易通過轉發推頭條的形式予以關注,騰訊今日話題更推出《逼女車主喝農藥的超載罰款何解》專題,詰問:當“罰款月票”初現時,輿論就如潮批評。但是批評的結果,是“罰款月票”由點及面的擴散開來。那麼這起喝農藥的悲劇,又會對超載罰款問題有多少觸動?

如今真的可以斷言, “罰款猛于虎”已經不是傳説了,與民爭利的政府行為對貨運作業、經濟運作的惡劣影響在不斷擴大,如今更上升到了逼民自殺的程度。貨車女車主是何等的氣憤絕望,才會選擇此種維權方式。這不禁讓人想到了若干年前的自焚維權唐福珍、開胸驗肺的張海超。

貨車車主面對“魚肉”生活的各自選擇

大多數網民的態度是同情車主的遭遇,譴責地方政府部門隨意罰款冷漠執法。不過,也有一種意見認為,治理公路超載本身並沒有什麼錯,治超需要繼續嚴格執行。這裡的邏輯錯誤不在於治理公路超載的目的,而在於治理手段被地方不斷異化。這個問題並不只存在於公路三亂中,眾多的中央政策都是在執行階段被地方異化,只要有利益空隙而又疏于監督,就難免有執法人員拆國家的臺,用罰款換經濟。

瀟湘晨報社評《罰款經濟與市場經濟水火不容》指出:消滅罰款經濟,是比治理公路三亂更大的話題。一個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之中,必須剔除那些莽撞自利的部門權力。

面對這樣的“搶劫”,以喝農藥相抗的畢竟是個別,更多的車主只能在眾多部門的夾縫中求存。一位貨車司機在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採訪時無奈描述:跑了這麼多年的車,我最大的感受是,罰款部門很多,可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少,不管你有沒有毛病,總能找到問題罰你。跑大車這麼多年,感受可謂是五味雜陳。剛開始幹的時候愛較真,不肯低頭,吃了不少虧。後來才明白都是一筆糊塗賬,打點好關係,保證行車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新的一年就快來了,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管一管亂罰款這種現象,讓我們的負擔小一點。

而在此次央視節目中出現的河南貨運司機王金伍還曾經結合自己的感受體驗專門寫一篇文章《三千萬貨車司機的尷尬生存狀況》在今年3月發表曾引起熱議,文章所配漫畫更被廣泛使用。王金伍因維權而出名,稱“我這個維權專家,是被逼出來的。” 自走上向“公路三亂”現象作鬥爭的維權道路後,迄今已代理投訴350件。

作為公路三亂的直接受害者,貨車司機和車主選擇了不同的生存方式,有的接受現實打點關係,有的選擇走上維權之路,有的為此不惜付出生命的代價。這個“他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群體有3000萬人之多,隨著怨聲越來越大,在這個群體中爆發極端事件的可能性就越來越高。河南女車主溫麗的行為可以説是偶然中的必然。

既得利益難打破,媒治始終不治本

這起事件若不是央視的深度調查,消息依然還封鎖在當地,若不是引起全國輿論的聲討,被扣的貨車還被卡在原地,更不會有領導關心服毒女車主的死活,也不會成立調查組。這次公眾再一次見證到掌握話語權的媒體在社會事件傳播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早在2011年,央視財經頻道推出《聚焦中國物流頑癥》特別節目,還引起了國務院高度重視;2012年,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交通部門為養隊伍縱容上路罰款》,通過調查得知運輸公司利潤5成被罰;2013年11月初,《央視財經評論》再次聚焦公路亂罰款,專家稱罰款部門一年可收3000億。

知名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説:從2011年開始,最新的一輪治理三亂也兩年了,那麼這兩年裏究竟降了多少?還是又多了?階段性的成果是什麼?我沒有看到,很糊塗。罰款已成為相關部門的機械工作,凡是來車都要罰款,亂罰款已形成雞籠效應,執法部門的胃口越來越大。央視連年推出深度調查,每次都能掀起一場輿論熱議,之前的觀點拿到現在來説,依然中肯。

這便是媒體的悲哀。

地方應對若有似無,恐怕又是隔靴搔癢

這是一次典型的官民關係糾紛。河南永城市公路執法部門作為官方代表,面對女車主服毒,卻説“你喝藥跟我沒關係”,並將傷者放任不理,冷漠無情的表現成為輿論的討伐對象。

央視記者對永城路政、運政兩個部門採訪了兩天,但最終,對當地路政、運政執法大隊究竟有多少人,每年經費多少,“治超”罰款多少,罰款是否返還,兩個單位的有關負責人也沒能給出明確答案。可以説,河南永城公路執法就是一筆糊塗賬。

在輿論壓力下,河南永城市公路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很快表示,當地政府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並將扣留的貨車放行,女車主的醫療費用由政府承擔。

對於此事當地媒體相當低調,河南日報只刊發了《永城喝藥自殺女車主已出院》的短訊,河南官方網站大河網,發表網評文章《對“不堪罰款而自殺”的冷漠更該鞭笞》,再無其他。

而至今,媒體並沒有發佈任何一條來自聯合調查組的消息。隨著輿論關注轉向其他熱點,對此事的關注度持續走低,恐怕這又將成為一條無頭新聞。就算對永城公路執法部門進行處理,對於整個公路亂收費的現狀來説也只是隔靴搔癢。

輿情點評:寄希望於三中全會“相對集中執法權”的東風

從1994年國務院發出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到現在已經十八年了,然而公路三亂依然怵目驚心。雖然絕大多數省份已被命名為基本無三亂省份 但記者暗訪的省份都有三亂。

公路三亂的情況絕不僅僅存在於河南永城,也絕不僅僅關係到女車主溫麗一人。治理多年,亂象壓下去又浮起來,體現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驚人魄力。京華時報《不堪重罰服農藥能否終結公路三亂》文章中説:要徹底撕開管理部門攫取罰款暴利的黑幕,終結這種雁過拔毛式的管理方式,還有待更高層的管理部門進行系統性與前瞻性的思維考量。

三中全會《決定》也提出建立“相對集中執法權”,即組建相對獨立、集中統一的行政執法機構,能不設的不設,能合設的合設,一個政府部門下設的多個行政執法機構,原則上歸併為一個機構。如果借著三中全會的東風也無法解決“罰款經濟”的亂象,那麼未來若干年也都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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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林 

河南車主遭罰服毒
河南車主遭罰服毒
廣州日報:“當執法者面服毒” 是法治之恥
京華時報:不堪重罰服農藥能否終結公路三亂
光明網:執法不寧,公路何安?
新京報:公路亂罰款比農藥還“毒”
觀點中國:生命之殤能否終結三亂之患
獨立學者王本強: 路罰猛于虎矣!中國公路是世界上收費和罰款最狠,似不為過。一是交警罰,五公里公路設8個從20到120的限速牌,扣分罰你沒商量;二是公路路政,車主每月得交數千到萬餘的諸種規費罰款,不然罰你沒盡頭,沒上限。河南永城女車主不堪路政運政罰款,只好服毒自殺。民己不能聊生了,這個政府治理還有救嗎?
葉青: 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交通法規對超載的處置只限于罰款,誘發出管理部門以罰代管的利益衝動。有的地方為了保證有利可圖,擅自降低了國家制定的超載標準。治理超載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吊銷駕照和營運執照,提高違法成本。這樣可以遏制有關部門“一罰了之”的執法行為,剷除公路罰款經濟
王汝林微網志: 當“罰款月票”初現時,輿論就如潮批評。但批評的結果,是“罰款月票”由點及面的擴散開來。那麼這起喝農藥的悲劇,又會對超載罰款問題有多少觸動?這種公路罰款亂象背後,難道沒有腐敗的毒瘤在作怪嗎?我還要問:罰款月票的錢哪去了?幹了什麼?罰款月票其法律依據何在?
法制日報: 【公路罰款為何成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近日,在河南,一女車主不堪近20萬罰款,當著執法者面服毒自殺。據貨車司機反映,這裡是有名三多:執法人員多、罰款金額多、罰款花樣多。如此亂象,源於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執法主體相互重疊。更深層的原因是制度設計上,權力離利益太近,離責任太遠。
河南日報: 河南永城市貨車車主溫麗因不堪忍受公路罰款服農藥自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溫麗已脫離生命危險並出院。據悉,永城當地已成立聯合調查組,並責成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加強對執法的監督和整頓,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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