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分享經濟的拼圖差哪塊

合乘的拼圖還差哪一塊?
 

聚焦

  • 早在13年前,國內“順風車”的微公益項目便已興起。然而,儘管連續兩年的“春節回家順風車”活動累積了不少人氣,可回到“陌生人社會”的日常生活中,“順風車”風險與合法性的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如果説搭乘的習慣與互助的資訊,可以通過網站、論壇、微信等社會自己組織來實現,對“拼車”的鼓勵、與“黑車”的界定則需要有制度的跟進。

     

    隨著城市的快速擴張,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能力暴露出不少問題,“拼車”合法化無疑被寄予厚望,北京市能夠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可以看出該市對公共利益的尊重。當然,矛盾總是對立存在的,我們應該想到“利”,同時也不能忽視“弊”存在的可能。[詳細]

     

  • 什麼是“分享經濟”?

     

     

     

    越來越擁擠的大都市,頻頻爆表的PM2.5,早晚高峰的長龍讓人們不得不開始挖掘新的生活方式,為了便捷,更為了健康。如果我們想喝到新鮮的牛奶,一定要自己養一頭奶牛嗎?這個問題並非空穴來風,如今一些擔心寶寶健康的年輕媽媽已經開始集資養牛,每月繳納“會費”來獲取定額的牛奶分配。這些行動羞臊了國産奶業,同時也在表明一種固有的“私享”思維仍舊牢不可破。然而在美國,當“使用而非佔有”的觀念逐漸開始挑戰“私有獨享”的傳統經濟模式時,已經有很多當地的消費者開始選擇對産品或服務只租不買、按需付費了。

     

    牛津大學的瑞秋博斯曼女士曾在一個演講上,描繪了未來即將展現我們眼前的,生機勃勃的“分享經濟”。其中一個生動的比喻是,“美國的一般家庭都擁有電鑽,而平均每個家庭使用電鑽的時間只有6至13分鐘。顯然,人們忘記了自己要的只是在墻上打一個洞。”回顧身邊,當我們被困在早晚高峰的車流中時,環顧四週大多僅有一名司機的私家車,誰能想起來“我只是要到達一個地方”呢?[詳細]

     

  • 拼車是法律上溫柔的出口,好處不少

     

     

     

    首先,節約了出行資源。民眾出行,可以搭乘順風車,也可以支付一定的報酬,這有效節約了車輛的資源,節約了燃油資源,減少了道路資源浪費。試想,如果有車一族都用同樣的車輛僅僅拉著自己出行,無異於在跑空車,這對於擁堵的道路資源來説,也是一種浪費。

     

    其次,緩解了擁堵現象。尤其是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儘管已經實行了單雙號出行,還是出現了“蝸牛之旅”的傷痛,被堵在路上的無奈,只有身居其中的人們才能夠有切身的感受。實施拼車政策後,出行的車輛必將有不同程度的減少,這對於擁堵現象的緩解有著不小的好處。

     

    三者,減少了城市污染。車輛的拼車出行,不僅可以節約出行資源,還可以減少汽車尾氣對城市的污染。鼓勵在一個單位上下班的人們拼車上下班,如果是原本每人一輛車的話,拼車後一輛私家車可以乘坐5人,可以減少4輛車的出行,這減少的汽車尾氣排放量可是不小的。[詳細]

     

  • 美好願望背後要有實惠的政策傾斜

     

     

     

    拼車這種事情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個別私家車主將這種行為當成“生意”去做怎麼辦?利益的存在,會製造很多矛盾,如果個別車主將自己的私家車當成計程車來用,會不會在無形中傷害到“的哥”們的利益?如果這種情況非常嚴重,誰又該出來協調雙方之間的矛盾? [詳細]

     

    首先,合夥拼車與分擔成本是一個硬幣的兩面。管理與指導既要考慮公平原則,又要顧及兩廂情願。人們有自由協商的權利,社會也有自我運作的規律。管理者不能光聽專家説法,而應多徵詢車主與乘客的意見,才能使規範的出臺更具操作性。基於此,針對拼車與黑車的界限劃分,才能獲得民意肯定,避免管理誤傷。

     

    既然是鼓勵拼車,管理者也該展現誠意。相對於評選合乘達人、獎勵優秀合乘網站這種零星佩戴“小紅花”,人們呼喚更實在的政策傾斜。比如,滿員的私家車可享受路權優先與專用車道,對拼車實行高速路收費優惠,都是可選項。這不是所謂的惠民,而是維護公共秩序的攜手努力。管理者以實際行動支援拼車,遠比單純説教有效,也更能令群眾信服。

     

    拼車的本質是合作共贏,離不開社會的聚合力,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需要指出,鼓勵拼車與打擊黑車是兩碼事,切忌給公眾留下“胡蘿蔔加大棒”的印象。[詳細]

     

  • 更要靠“善政”搖下信任隔閡的車窗

     

     

     

    安全性同樣至關重要。一些人尚且不與陌生人説話,何況是上陌生人的車?人與人之間的互信並非自然天成,相關的安全保障不可或缺。

     

    拼車網站以及組織者能否對共同的乘車人進行實名認證與回訪,不妨由參與者協商決定,對個人資訊的保護,則可引入官方與社會監督。民主決策,官方護航,也是權力的到位而不越位。至於拼車中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該如何確定責任與賠償,也有待進一步的規範解釋,拼車保險能否應運而生,需要專業評估。只有盡可能降低拼車者的疑慮,提高拼車的安全系數,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才會水漲船高。[詳細]

     

  • 國際慣例各不相同,最終都落實到制度完善

     

     

     

    按照國際上的一些做法,參與拼車的人需要簽署免責聲明。只要不是因為駕駛人違法駕駛造成的人身傷害,拼車人是沒有權利要求賠償的。

     

    一些國家,政府對“拼車”的鼓勵與支援已經常態化。比如,英國與美國修建了專供多人共乘車輛行駛的專用快速車道,只有一名司機的車輛不能進入,必須找人“拼車”。當下,為“順風車”開闢綠色通道,更需要相關政府部門有所作為,靠“善政”的制度營造出“善意”的文化。

     

    這其中,不僅包括界定非法運營、規範專用車道等“減法”,也離不開高速收費的優惠、社會組織的培育等“加法”。怎樣判別“拼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否應當簽約與登記?一旦出了事故,責任如何分擔?高速通道能否還利於民?一“減”一“加”中,往深處看,乃是政府職能的轉變與權力範圍的勘界。[詳細]

     

    (編輯:楊公振)

結束語

相關部門表示,鼓勵“拼車”的同時,也將嚴打非法運營。這就要求,必須給“拼車”和非法營運一道清晰的界線。曾經的私家車合乘遊走在灰色地帶,完全建立在彼此的信任關係上。如今,是時候給這種關係築牢法律基礎,保障雙方權益了。所以,私家車合乘合法化後,很多法律責任亟須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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