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長治市潞城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苯胺泄漏事故。經初步核查,當時泄漏總量約為38.7噸,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苯胺庫區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已發生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具體爆裂時間尚不清楚。發現泄漏後,有關方面同時關閉管道入口出口,並關閉了企業排污口下游的一個乾涸水庫,截留了30噸的苯胺,另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濁漳河是長治市最大的河流,流經全市12個縣、市、區,在長治市流域面積9 991平方千米,佔全市總面積的71.9%。匯集媒體報道事故影響得知,此次苯胺洩露事故,濁漳河下游母羊意外流産,河北邯鄲市區從1月5日下午起突發大面積停水,河南省安陽市紅旗渠部分水體受污染,事故牽扯三省水源。
然而間隔了5天時間,山西省環保廳1月5日才獲知消息,隨後,才通知河北河南。1月6日,媒體開始報道,“山西苯胺洩露”事故迅速覆蓋各媒體頭條,成為當日最熱門話題。當日媒體報道量即達到1530條。
事故上報省環保廳並且見諸報端,長治市政府和天脊煤化工集團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在濁漳河河道對水質污染物進行活性炭吸附清理。
公開:瞞報遲報無異於犯罪
在這個過程中,最讓人疑惑不解的是,12月31日發生事故,1月5日才上報給山西省環保廳。在山西苯胺洩露事故的新聞中,“瞞報”與“苯胺洩露”同時以關鍵詞出現在新聞報道中1460次。
據央視記者在長治官方發佈會現場報道得知,長治發生苯胺洩露當天,長治市和天脊集團已經成立了由長治市副市長牽頭,作為組長的應急處置小組。進行包括對於軟管進行更換,對企業進行關停,以及對於污染的洩露物進行一些阻攔等工作。而根據事態的發展,工作組級別升級,由長治市的市長擔任組長。小組工作都是在長治市市屬範圍內進行的,並沒有及時的通報給省政府。按照長治新聞發佈會上的説法,這次事故存在的問題並非“瞞報”,而該定性為“嚴重的遲報”。
媒體對於長治官方“瞞報”變“遲報”的説法表示不確信。而這種文字遊戲並沒有減輕各大媒體的圍攻。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青年報》、《新京報》、《廣州日報》等主流紙媒,中國網、人民網、齊魯網等門戶網站均發表評論文章批評山西長治官方在處理公共安全事故時的不妥之處,認為長治的處理不力可能會演變成政府信任危機。而作為山西官方網站的山西新聞網只在事故見報當日,即1月6日,發佈三條新聞,通報污染情況。另外則是在1月8日發佈兩條新聞,稱清理污染物工作進度進一步加快,污染情況已得到有效控制。
新華社評論指出,“瞞報、遲報仍不時發生,無疑是對國家法令的公然違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極大漠視。”並要求加大對瞞報、遲報事件的查處。
從媒體評論的強硬口氣中可以看出,如果事故發生不可避免,那麼瞞報遲報就是實實在在的人禍。
法律:程式非正義,狡辯落口實
對於瞞報遲報的疑問,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代表長治官方表示:“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式報的,並不是晚報五天。發生了污染以後,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裏報,自己處理就行,一齣邊界了這才需要報。”
據國務院頒發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明確規定,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後,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
2012年3月山西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
長治官方發言人所謂的“按照規定程式”根本無法理根基,明顯違背了國家和山西省的公共安全事件應對方案,長治市政府在處理苯胺洩露事故上程式非正義。正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所言,“這話一聽就是狡辯。”
責任:問責不能淪為隔靴搔癢
經歷了媒體曝光和炮轟之後,長治官方開始主動應對,多次召開媒體通氣會。長治市市長張保主動道歉。長治做未及時上報,首先是對於這個事故的性質判斷有誤。另外是環境安全意識比較淡薄。
在公共安全事故發生後,政府處理分為兩步,一是找到誰負責?二是對事故負責。事故被曝光之後,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處分,化工企業已停産。山西省政府,山西省監察廳,中央紀委監察部,最高檢紛紛介入事故調查當中。而剛剛上任的山西省代省長李小鵬連夜趕到苯胺洩露現場,並責令有關部門處理事故、舉一反三。
國家環境應急組成員,清華大學教授張曉健認為,這次山西長治洩露事故符合重大污染事件的兩個標準,一污染跨省邊界,二影響地級市供水,但事故定性還需最終調查結論。而事故的追責還需要媒體和監督部門進一步跟進。
責任不能只停留在表面,深挖下去發現8.68噸有毒化工中間體苯胺,要泄漏到海河水系的濁漳河,威脅到下游邯鄲、安陽飲用水水源,至少需要突破分流閥、每2小時一次的例行排查、線上實時監控系統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這4道軟硬體“閥門”。事故之所以釀成並造成較大影響,因為上述四道“閥門”都是鬆動的。2008年3月,總投資8.5億多元的全國第一個“監控合一”的省級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在山西建成並投入使用。天脊化工恰恰是山西省環保廳負責監管的自動監控企業之一。長治官方對此並沒有答覆。
如果事故問責只停留在處理幾個直接負責人,而對瞞報遲報、安全“閥門”失效、自動監控中心形同虛設等問題不追究不深挖,那麼再聲勢浩大的批評及自我批評也不過是隔靴搔癢。
補救:誰污染的誰就要負責
漳河上下游流經的晉、冀、豫三省,因水源問題多年角力博弈,此次污染事件發生後,三省如何治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泄漏苯胺隨河水流出省外,處於受污河水下游的河北、河南兩省也受到影響,三省聯動應急,截流治污。長治市政府對濁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業進行停産整頓,排查隱患。
然而,此次苯胺洩露事故的曝光還讓公眾注意到一些未被陽光照到的地方。在企業大力攔截清理的同時,下游村民對此次事故及危害並不知情。當地化工廠煙囪林立多年,很多村民有各種血液病。關於事故是否影響河南民眾生活一事,山西、河南各執一詞,而山西方面始終三緘其口。邯鄲市冬泳協會向天脊集團提起公益訴訟索賠2000萬。
看來,補救不僅僅是止住洩露這麼簡單,因為影響在不知不覺中早已經蔓延。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之後,亡羊補牢是第一步,然而,下游居民是否長期受影響,外省水源安全如何保障,是需要從根本上考慮的問題。污染不分地界、省界,不是可以關起門來就解決了,也不是可以放一放的緩事,相關居民晚知道一天,其生命健康與安全就可能受到損害。人命關天,無論是污染企業還是長治市政府,必須要對事故做好負責到底的準備。
輿論寧緊勿松造就“瞞報模式”
在發生責任事故、公共危機時,“瞞報”成了某些事故發生地區的地方政府以及某些負有監管責任公共管理部門不約而同的習慣性選擇,甚至形成固定模式。這是由於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恐懼和僥倖心理。
而對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輿論環境仍然採取寧緊勿松的管理模式,為“瞞報遲報”提供了土壤。
《西安晚報》發表評論文章《瞞報是“權力環保模式”的必然結果》指出事故瞞報的路徑:一旦污染事件突發,它們最先選擇做的,也不是積極通報,讓民眾預防,而是或“努力補救”,或刻意隱瞞,直到紙再也包不住火,才不得不面對。儘管長治苯胺泄漏事件還有更多的真相待披露,但其瞞報仍是循此路徑。
接踵而至的嚴格治理整頓措施會使當地政府産生一種懼怕心理:為此付出的成本過多、過大,不但直接影響本地一個時期內的經濟增長,更可能給當地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而最終都和一屆政府班子的政績考核掛鉤。
而安監總局發言人也印證了這種思維:很多重大事故背後都存在腐敗,失職瀆職、官商勾結、“保護傘”等問題。地方政府的瞞報,一是遮蔽自己的失職;二是為了地方的GDP;其三則可能是為掩飾背後的腐敗。
一旦瞞報遲報被曝光,就會出現媒體事件和公眾恐慌,造成當地政府無法扭轉的輿論頹勢。即使後期補救處理得好,也可能得不到公眾的認可和信任,影響政府形象。
老式公關思維,該進博物館了
在媒體落後的時代,瞞報是逃避責任付出成本最小的方法。只要封住了部分知情者之口、只要管住了個別媒體的嘴,無論天災還是人禍,往往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今,突發事件發生後,很難再“捂蓋子”,因為事件的傳播速度遠遠超出了危機公關的速度。政府處置事件的一舉一動都處在輿論聚光燈下。自非典疫情以來,無數事例表明,突發事件能否順利處置與資訊的透明度密切相關。越是公開,謠言就越少,公眾看到誠懇的態度,就會多一份寬容和等待。
消息閉塞的時代已經結束了,諸如瞞報遲報的老式公關思維也該隨著進博物館了。
觀點中國 張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