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了"無冕之王"的王冠
    處在輿論風口浪尖的“九五之尊”實際上反應出了公眾對於官員財産的質疑,對記者的停職處理顯示出了地方政府輿情處理能力的缺失,輿論的不滿表現出公眾對於媒體監督權的重視。越是神秘,就越令公眾懷疑,地方政府應該對媒體監督心存敬畏而非恐懼和打壓,如果權力強行壓在輿論監督彈簧之上,其反作用力會更大的返還給權力本身。
天價煙 記者 停職

事件概述

6月26日,《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報道稱,陜西大荔縣慰貧會場出現一盒“九五至尊”香煙,隨同的縣領導講,這是村支書拿的,裏面只有兩三根,縣領導已經嚴厲批評了村支書。

30日上午,《新快報》調查新聞中心記者劉虎發微網志稱“因為報道‘縣委書記慰問貧困老黨員會場出現九五至尊香煙的新聞 ’引領導震怒,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昨日深夜被按照上級要求停職,西安晚報同時被要求從即日起禁止出現任何監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負面新聞。”

7月1日,石俊榮通過微網志表示誠懇接受停職,今後會汲取教訓。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新聞業務處處長農濤回應稱,“報道沒有不當,地方濫用職權。”

7月4日,天價煙被停職記者石俊榮做客《對話傳媒人》微訪談透露稱,他將於今天復工。

事件二次發展,引爆輿論引線

天價煙 記者 停職

6月25日,大荔縣人民政府網上發佈了一篇《孫雲峰等領導慰問包聯村貧困老黨員》的新聞。在該稿件的4篇配圖中,其中有一副圖中出現了一盒“九五之尊”香煙。“九五之尊”香煙因使南京房産局長周久耕落馬而被大家熟知。有評論稱此類天價煙酒是“網友‘扒糞’的寵兒,卻是官員避之不及的‘禍根’”。正是由一張新聞圖片衍生出了《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的報道,次日此新聞在網際網路上傳播,但關注度並不高。

6月30日,《新快報》記者在自媒體中爆料稱石俊榮引言獲罪,引領導震怒,昨日深夜被按照上級要求停職,西安晚報同時被要求從即日起禁止出現任何監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負面新聞。此消息一齣,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

7月1日,陜西記者被停職的消息廣泛傳播,各大門戶網站都發表評論聲援記者石俊榮。7月2日和3日,事件關注度達到峰值,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也紛紛加入輿論陣營。《環球時報》的總編胡錫進呼籲中國記協介入,了解情況。他説記協有保護記者的職責。在輿論如此複雜、傳統媒體又如此困難的時候,官方如果不善待記者既有悖公權力的道德,也是愚蠢的。展江教授在3日的《新京報》上從新聞專業及法律角度剖析此事,發表文章《“天價煙”不失實,罰記者沒道理》。同日,《中國青年報》3日發表曹林的《記者無力,則國民無力國家無力》。幾大權威媒體的意見領袖發聲,從客觀上促進了輿論關注度的提升。

陜西、天價香煙、記者、停職成為6月29日,7月1日,7月2日的百度搜索熱搜詞,相關微網志超過56萬條,當事人石俊榮還做客《對話傳媒人》微訪談與網友互動,足見此事已經形成強大的輿論場和社會影響力。

隨著石俊榮的復職,事件進入反思和分析階段。人民網“輿情會商室”和搜狐的“輿傳圍觀室”均邀請專家就“石俊榮報道天價煙被停職事件”展開輿情討論。

輿論對於權力干預記者監督一片聲討之聲。焦點已經從天價煙轉移到了“輿論監督權”上來。記者一直被冠以“無冕之王”的稱號,尤其媒體的報道對於監督和促進社會進步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包括周久耕事件也是由媒體曝光為導火索。輿論賦予了媒體正義感的形象,因此當媒體監督權遭受威脅的時候,輿論便會覺得正義受到挑戰。批判權力過大,且超越界限干擾監督,便成為此次事件的公眾發泄出口。

保障媒體監督權是一條底線

從石俊榮的報道中可以看出,天價煙是村支書從戰友處獲得,而縣領導已經嚴厲批評了村支書。此報道中,大荔縣縣委書記孫雲峰的形像是正面的,內容詳細客觀,無偏向性,並無不當之處。

報道出自《西安晚報》,傳播範圍有限,只有17篇的轉發量,而新華網的澄清報道《官方回應天價香煙:既非書記自帶也非村上招待》被轉發44次,評論稿件3篇,角度與“周久耕事件”無異。由石俊榮的報道引發的輿論一直呈現低位運作狀態,而在輿論對此事的關注逐漸減弱時期,記者因報道被停職的消息從同行微網志中爆料出來。再次把輿論推向了新一波高潮。

石俊榮在被停職後發佈了這樣的微網志:“稿子就像自己孩子,可以不去懷她,可以流産,還可以大月份引産。但是,生下來你就要為她負責,如果有人傷害她,就必須用臂膀為她遮擋任何暴力,用生命呵護她純潔的心靈,直到自己永遠閉上眼睛。”這體現出了當事人的苦悶和節操,向公眾展示了一個稱職的新聞人的新聞操守。

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新聞業務處處長農濤表態:“報道沒有不當,地方濫用職權。”請各界人士增加對記者合法採訪權的關注。

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不可小覷,因為新聞天生具有民主和監督的功能。輿論監督的威力並不是來自新聞本身,而是來自新聞背後所代表的民意。當權力觸及底線時,無論公眾還是相關部門,都站出來發表立場,體現了社會對媒體的重視和其基本權力的保護。一旦接受監督的“權力”失去了對新聞媒體的尊重,也就意味著失去了對民意的敬畏。媒體保有監督權是一條底線,其背後有公眾輿論的支撐,任何“權力”都無法忽視這條線的存在。

權力干預矯枉過正,源於對輿論的恐懼

天價煙 記者 停職
 

第一次地方政府應對出現在“惹禍”的報道之中。石俊榮報道中提到大荔縣縣委宣傳部長孫永莉給記者回電話解釋説,這盒煙是村支部書記拿的戰友給的煙。縣領導發現是“九五至尊”香煙後,對村支書進行了批評。

當爆出記者遭遇停職後,《西安晚報》官方微網志稱,該報開了會,研究“天價煙”報道中記者未到現場實地採訪的問題,強調因此而讓記者石俊榮“停職總結”;但此前西安日報社長郝小奇在微網志中承認,處理記者涉及“報道出發點有些問題,傳播效果負面,影響陜西形象”,“異地監督,被上級通報批評”。西安晚報和報道記者表示會誠懇反思。而地方政府方面之後再無回應。

此事以石俊榮的復工為終結,但是仍然有很多媒體人在對此事進行討論,討論角度已經從追究天價煙出處轉移到地方政府對輿論監督的干預上來。

地方政府的權力干預使本來一個很普遍的媒體監督事件,變成一個全國範圍的公共輿論事件。第一次處理是刪除了天價煙照片,縣委宣傳部長程式化應對;第二次處理把問題擴大化,而且至今無人回應,無人負責,在把事情鬧大後顯示出的鴕鳥心態更顯示出了其輿情應對的無能,引起公眾的反感,成為發泄口。

從陜西方面處理記者可以看出其對於輿論監督的畏懼和反感,急於處理不利因素,未能理性、全面的看待輿論,因而反倒招致更大的質疑。截止目前,仍沒有相關負責人出面,使得原本的個別官員濫用權力的負面影響延伸到輿論對陜西方面的處理危機事件的質疑。

重視輿論監督的反作用力

《批評官員的尺度》一書的扉頁上便引用了印在法國《費加羅報》報頭的話: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各種報刊、電視、廣播等傳播媒介,雖然有一定的傾向性和明顯的階級性,但都有相對的獨立性。任何國家都從法律和制度上給予新聞媒體“獨立、自主報道的權利”。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秘書長提出:從近年來的突發公共事件看,新聞的發生是第一位的,新聞的報道是第二位的;解決輿論熱點中民眾關切的問題是第一位的,輿論引導是第二位的。地方政府沒有解決公眾關切的現實問題,反而處理記者,剝奪媒體輿論監督權,以為能夠引導輿論,然而,正是由於此舉,陜西方面才徹徹底底的輸了這場輿論仗。

處在輿論風口浪尖的“九五之尊”實際上反應出了公眾對於官員財産的質疑,對記者的停職處理顯示出了地方政府輿情處理能力的缺失,輿論的不滿表現出公眾對於媒體監督權的重視。

越是神秘,就越令公眾懷疑,地方政府應該對媒體監督心存敬畏而非恐懼和打壓,如果權力強行壓在輿論監督彈簧之上,其反作用力會更大的返還給權力本身。

輿評 觀點中國
村支書天價煙
觀點中國:天價煙背後的“聯想恐懼症”
紅網:不了解奢侈品,還能監督官員嗎
四川線上:侮辱公眾智商比天價煙更惡劣
法制日報:天價煙點著了對權力的焦慮
人民網:村支書拿來的關不上天價香煙門
西安晚報石俊榮: 昨天,因報道大荔縣“天價香煙”的事件,報社通知我停職檢查。承蒙諸位對我的厚愛,剛才打開電腦,微網志裏海量的帖子關心我,感激之情難以言表,我會一一閱讀,並複製珍藏。我也深刻認識到,稿件采寫中有不週全的地方,給當地造成負面影響,以後我汲取教訓,履行好職責。謝謝大家!謝謝!!
竹齋閒人: 天價香煙本來是件小事,也就是一包煙的事,有則改之,無責加冕。西安晚報怎麼了?石俊榮又怎麼了?有必要讓報紙停止政府的負面報導?有必要讓記者停職檢查?如果報導不實可以公開道歉,是一個縣委書記的個人面子重要,還是我黨和政府的譽論監督重要?誰輕誰重?
錢江晚報劉雪松: 一則報道的真實與否,不在於你是否一定到了現場。訪貧時抽天價香煙,並不會因為記者沒到現場,你縣委書記就沒抽。如果沒到現場的新聞都是假新聞,那麼,上神九的只有三個人。沒有一個是記者。我們看到的神九新聞,全是假新聞。
南寧日報週旋: 在南京名煙“九五之尊”剛上市的時候,在通往南京祿口機場高速的廣告牌上,有一句驚世駭俗的廣告詞:九五之尊,廳局級的享受!現在看來,這句廣告詞低估了官員,高估了這個香煙。“會場現天價香煙”報道有瑕疵無過錯 縣政府解釋漏洞百齣,對報社處理荒謬不堪!
山河網的小窩: 官員公然撒謊、糊弄輿論、侮辱公眾智商,這比抽“天價香煙”更加惡劣,因為前者涉及官員誠信,涉及人品,涉及做人、為官的道德底線。
“天價煙”記者停職源於什麼?
第三十期

孕婦引産
第二十九期

藥袋蘋果
第二十八期

抵制非你莫屬
第二十七期

《舌尖上的中國》
中國網觀點中國出品 | 責任編輯:張林 |電話:010-88828215 | 電子郵件:zhangl@china.org.cn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000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