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九法建構生命科學知識體系思維範式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05-12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 張登本 孫理軍 李翠娟 陜西中醫藥大學

•《內經》以“法天、法地、法人、法時、法音、法律、法星、法風、法野”為思維範式,建構了具有顯著特徵的生命科學知識體系,學者務須以此為切入點,方能準確把握和運用其構建的知識體系。

•“九法”是確立整體觀念的思維基礎,是論證陰陽五行由來的基本立足點,並從人體生長髮育、藏象、經絡、體質、發病、病證、脈診、治病、養生及運氣等10個方面構建了生命科學知識體系。

“法天、法地、法人、法時、法音、法律、法星、法風、法野”(簡稱“九法”)分別是《靈樞經》開卷前九章篇名的綴詞,之所以將其放在醒目位置,就是要昭告《內經》生命科學知識體系構建的基本思路,自然也是後人研習和準確運用《黃帝內經》原文的思路和方法。

然而,自明代馬蒔首開《靈樞經》研究至今,諸家對此並未予以重視,更有甚者,則將此九個綴詞徑自刪去,唯有劉明武先生所著《換個方法讀<內經>-<靈樞>導讀》對其內涵及其意義給予了深刻解讀。

《內經》以此“九法”昭示其建構生命科學知識體系的思維範式,並將其貫穿于所構建知識體系的各個層面,通過《素問》的《針解》《三部九候論》《八正神明論》及《靈樞》的《九針論》等篇,分別以人之形體官竅、九針製備、九針的適應證、診脈方法、施針治病等內容予以示範,充分表達了《內經》作者構建生命科學知識體系的思維背景。

茲論述如下。

“九法”內涵

“法”源於舜帝時代之皋陶,《呂氏春秋·察今》之“法其所以為法”“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度則悖”的論述,首次對“法”具有典章、制度,模式、標準,傚法、遵循等內涵予以表述。

“九法”是以“法天”“法地”“法人”為其思維的基礎和前提,故有“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素問·著至教論》)的思維立場。

時至今日,人類雖然對“時”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但卻對“時”的作用及其意義早已有了深刻的理解。如《易傳》之“變通者,趣(趨)時者也……《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係辭下》),以及“與時合其序”(《文言》)等認識。此處説的“序”即秩序;“原始要終”即是過程。這就明確表達了“時”具有秩序、過程的內涵。

人類的生命活動和天地間所有事物一樣,毫無例外地存在著運動的“秩序”和“過程”,必然要用“時”予以認知和表達。可見,“時”就是所有物質的運動秩序和過程,是思維對物質運動過程的分割、劃分和度量。《內經》廣泛地運用年、季、月、日、辰、刻等“時”的計量單位構建其生命科學理論,並對相關的研究對象進行度量。

因此,時間是只能遵循而不能違逆的自然法則。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故“四曰法時”。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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