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統六經”學派:謹守病機的三境界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11-14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但若用寒熱來定陰陽,則汗法、吐法、下法各有陰陽。比如,大承氣湯的“寒下”(實熱+結)、大黃附子細辛湯的“溫下”(實寒+結)分別隸屬陽明病(定義:熱在裏則為陽明)、太陰病(定義:寒在裏則為太陰)。

若用虛實來定陰陽,則大承氣湯的“寒下”(實熱+結)和大黃附子細辛湯的“溫下”(實寒+結)同屬陽明病(定義:實在裏則為陽明)。

筆者認為,若用寒熱來定陰陽,八法中的“汗吐下”各有陰陽之分,而“溫清”則單屬陰或單屬陽,不甚明瞭;若用虛實來定陰陽,八法中的“汗吐下”則單屬陽,而“溫清”分別各有陰陽之分。

宏觀辨證要全部包容“病性病位”

病性病位辨證包括教材説的八綱、氣血津液、臟腑經絡。

很多傷寒名家對於三陰三陽的分類,以寒熱來定陰陽,但如此一來,氣血津液(氣滯、血瘀、水濕痰飲食積、氣虛、血虛、津虛)應當歸到陰類,還是陽類呢?特別是氣血津液若屬不偏寒熱的“平性”時,應當歸屬陰陽的哪類呢?如果不能夠歸入,説明理論體系仍然不是最完美的。

筆者認為,若用寒熱來定陰陽,不便於把氣血津液歸入“三陰三陽”六經,氣血津液往往以“六經兼證”出現。而用虛實來定陰陽,則很容易把“寒熱、氣血津液”歸入陰陽六經,寒熱氣血津液直接以“六經本證”出現。

綜合,用虛實來定陰陽,較之以寒熱來定陰陽,可能更方便臨床的應用。

宏觀辨證要突出準確與廣度深度

對於醫生來説,判斷理論優劣的唯一標準,就是臨床使用的便利。誰解讀的傷寒論體系,能夠包容和解決更多臨床問題,誰解讀的就更好。如果你解讀的六經辨證能針對傷寒、溫病、雜病等各家學説,那麼,你對六經辨證的使用範圍就可定位於“盡賅百病”。

當然,各家學説各有所長,不能互相代替。筆者並無用六經辨證取代其他辨證的意思,只是在此強調:各位名家對六經辨證的理解,的確有著廣度和深度的不同。

綜上所述,筆者經過反覆權衡對比,最終決定採用“以虛實定陰陽”的方式。

“六經”以虛實定陰陽

“六經”分為實、虛兩大類:實為陽(即六經的“三陽”);虛為陰(即六經的“三陰”)。

實證分為在表(即太陽)、在裏(即陽明)。

虛證分為在裏之中焦(即太陰)、在裏之全身(即少陰)。

虛實錯雜在裏:偏于實為少陽,偏于虛為厥陰。

六經只有“太陽”屬表,其他皆屬裏(含半表半裏)。

如上六經框架,可以確定辨證論治的大方向。而包含于六經框架之內具體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和具體病位“表裏、上下、臟腑經絡”則是六經體系的“精細化”。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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