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金華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經金華市政府同意,決定實施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鼓勵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加大信貸支援力度、降低住房交易稅費等“七條措施”,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金華市發佈“七條措施”,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産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産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調整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首套房從現行的職工單方40萬元、夫妻雙方80萬元,調整為職工單方50萬元、夫妻雙方100萬元;二套房從現行的職工單方25萬元、夫妻雙方50萬元,調整為職工單方30萬元、夫妻雙方60萬元。
加快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對城市有機更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鼓勵通過購買商品房、發放房票等方式進行安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原則上不低於被徵收房屋徵收價值的5%給予獎勵;集體土地徵收,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原則上不低於貨幣化回購安置價值的10%給予獎勵。房票使用期限可由縣(市、區)自行確定。
通知要求,加大金融信貸支援力度。落實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結合評估情況及時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降低住房交易稅費。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推行二手房房源認證制度,規範網路平臺房源發佈和經紀機構居間服務行為。自2023年8月16日起,在全市實行存量房資金監管,推行二手房跨行“帶押過戶”,簡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資金安全。
提升商品住宅品質。加大低容積率、優質區塊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對已出讓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可正向優化戶型結構一次。實施《金華市新建住宅品質提升設計指引》,進一步提升住宅品質,營造更加舒適的居住環境。
優化住宅限售政策。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6月9日期間在金華市區範圍內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自2023年8月16日不再執行限售限制政策。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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