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准通過了《金華市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5章28條,涉及金華紅色資源的認定、保護、傳承、利用等。據悉,《條例》將於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那麼,這一條例究竟有何不同之處?
金華具備深厚的紅色歷史,以及豐富的紅色資源。例如,義烏分水塘村的陳望道故居,見證了《共産黨宣言》中文全譯本的誕生。陳望道蘸著墨汁吃粽子的故事,更是家喻戶曉。此外,還有施光南故里、劉英烈士墓等。目前,金華全市有各類紅色資源共7300多處。
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對紅色資源的管理,存在主體多元、部門職責不清、缺乏統籌協調等問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保護利用工作。據悉,在立法調研過程中,有多名基層一線群眾都提到了上述痛點。金華市人大法制委委員、浙江弘哲律師事務所主任金海瑩用“九龍治水”來形容這一困境。
對此,針對牽頭統籌部門缺位的現象,《條例》第六條規定市、縣(市、區)建立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聯席會議制度。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聯席會議由黨委宣傳部門召集,文化和旅遊、黨史研究、檔案、退役軍人事務、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黨校、網信、發展和改革、公安、民政、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等部門和機構組成,日常工作由同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此外,《條例》還設計了文旅部門主管、黨史研究等主要部門分類分項細化履職,其他部門協同履職的職責體系。
與此同時,“要為政府出臺專項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提供法治保障”,這一理念也貫穿《條例》出臺始末。
《條例》在以下方面作出了規定:
一是提供經費支援。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分別規定,“修繕、修復費用由保護責任人承擔,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經費補助”“不可移動紅色資源實行免費開放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二是加強産業扶持。第二十三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從規劃引導、項目安排、要素配置和財政扶持等方面支援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産業發展”“發展和改革、經信等主管部門應當支援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産業項目申請國家、省、市有關産業投資基金”。
三是創制激勵措施。第二十四條規定,“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將其所有的紅色資源捐贈或有償轉讓給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美術館等收藏單位”“文化和旅遊等主管部門應當給予捐贈者物質或者精神獎勵”。
除此以外,對於近年來金華在加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和利用力度上的有益做法,《條例》也進行了提煉和鞏固。《條例》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分別提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掘和利用紅色資源優勢……打造具有影響力和金華特色的紅色文化品牌;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紅色資源保護利用融入教育教學內容;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紅色旅遊的統籌規劃,培育紅色旅遊品牌,深化紅色旅遊區域合作,推進紅色旅遊與都市旅遊、鄉村旅遊等融合發展。
對此,金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文勝表示認可:“地方立法就是要把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將其上升為法規規定。” 金華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玲玲則認為,《條例》的批准實施,將有利於全面提升金華市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的整體水準,有力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傳承的理念深入人心。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宋哲源 通訊員 金余根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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