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形勢下整體經濟環境影響,金融糾紛量大面廣,如何高效化解金融糾紛是司法和金融系統共同面臨的課題。昨天,記者從嘉善法院獲悉,該院正在嘗試以“共用法庭”解鎖金融糾紛。
今年4月,原告浙江嘉善農商銀行到嘉善法院起訴稱,2021年1月,該行與被告陸某簽訂《個人迴圈借款合同》,按照約定通過手機銀行向其發放借款5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期滿後,經原告銀行催收,被告未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故嘉善農商銀行起訴要求陸某承擔還款責任。
因該案案情簡單,有較大調解可能性,同時為方便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在法院的釋明下,原、被告同意委託具有專業性的嘉興市銀行業保險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嘉善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
據了解,2021年12月起,根據金融糾紛的特點,嘉善法院在嘉興市銀行業保險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嘉善工作室、轄區銀行等涉金融業務機構設立“共用法庭”。金融“共用法庭”的設立初衷就是將“調解室”搬到金融機構,考慮原告所在的銀行有“共用法庭”點,恰逢調委會也成立了“共用法庭”,於是調解員將被告邀請至其所在的“共用法庭”,拓寬解紛渠道,提升調解率。
為體現更強的專業性和公信力,調解當天,現場連線了嘉善法院工作人員指導調解,調解員聯合法院幹警與原、被告積極溝通,耐心細緻地對當事人講解有關金融借款的法律法規,引導被告積極還款,調解持續到下午4點,最終促成雙方自願達成分期付款調解協議,並申請司法確認。
當天,嘉善縣人大代表劉鑒周現場進行了觀摩,他表示,金融機構選擇“共用法庭”線上就可以完成調解等過程,便捷又高效;金融“共用法庭”的設立,真的是以優質司法供給助力金融糾紛訴源治理。
記者昨天了解到,為加快推進金融“共用法庭”落地見效,嘉善法院以構建金融資源共用聯動機制為舉措,還將在特定金融機構等便民網點設立“服務站”,對接線上線下法官指導端,加強各個“共用法庭”的溝通聯繫,形成真正便民、共用的司法服務網路,發揮金融糾紛訴前預防化解作用,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原文標題:拓寬解紛渠道 提升調解率 嘉善嘗試“共用法庭” 解鎖金融糾紛)
來源:南湖晚報 | 撰稿:記者 錢姬霞 通訊員 善 法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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