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本該是一派田園詩畫,但“精明”的市民卻不願放過任何種菜的機會。近日,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建設中隊在轄區巡邏時發現,小西門橫街與民生路交叉口的停車場內的多處綠化被破壞,被市民種上了萵苣筍、韭菜、生菜等蔬菜,儼然是一個小菜園的模樣。
經走訪調查後得知這是周邊居民所種,原來在停車場部分車輛尾部靠墻的位置,附近居民利用車輛與圍墻之間的幾處閒置土地,建起了“菜園子”。
執法隊員向其宣講《浙江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同時提醒居民,城市道路旁泥土的重金屬含量較高,此處種植的蔬菜不宜食用。最後,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建設中隊協助市城投公司,攜手志願者一起合力清理了位於"自留地"。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圖/周讚 文/李若冰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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