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此時正值高考前期,考生與家長對夜間環境噪音尤為敏感,2022年6月6日夜間,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隊新埭中隊、村鎮建設辦、環保分隊、綜合管理隊立即響應,對轄區內在建工地夜間施工進行“在建工地噪音污染”一件事檢查,確保高考學生與周邊居民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禁則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産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罰則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一)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建築施工噪聲的;
(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産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的。
現場告知工地負責人測量結果與環境噪音執行標準,實時噪音監測結果未超過環境噪音執行限制65dB,同時告知工地負責人禁止夜間(22點—次日6點)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平湖市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實施以來,新埭鎮積極推進“一支隊伍管執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落實“監管一件事”,助推新埭經濟社會發展。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圖文:江丹鳳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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