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優化調整我市中小學校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如下——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和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22〕80號)明確,2022學年第一學期至2023年1月14日結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現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可在12月23日前結束。相關年級不再組織期末考試,可採用過程性評價方式,對學期成績進行綜合評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級、職高高一高二年級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考核評價等工作原則上于12月30日結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級、職高高三年級本學期結束時間原則上保持不變,仍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後,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
4.教師寒假開始時間仍為1月15日。各學校(幼兒園)結束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後,在1月14日前應提供託管服務,滿足雙職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護需求。在符合校園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許有需要的學生到校自習,由學校教師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上新課。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託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5.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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