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4日),國家安全部推出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重磅專題《創新引領·國安礪劍》上集,總結回顧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十年來,特別是黨的二十大以來國家安全機關破獲的十個重大間諜案件。通過這十大典型案例,起底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滲透、竊密、策反的各式卑劣手法,樹牢人民群眾的反間防諜意識,讓間諜“無處遁形”。
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必須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2019年,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了李亨利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案。李亨利甘當“內奸”,一方面享受著國家紅利,另一方面卻不遺餘力支援反華活動,尤其是充當反華活動幕後“金主”,從事反中亂港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本案也入選了平安中國建設第一批案例。
案例一:李亨利案
近年來,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境外個別國家高度關注,一些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潛入我境內,想方設法打探情報、企圖竊取我國家秘密。2018年12月,國家安全機關偵破康明凱、邁克爾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嚴厲打擊了境外間諜危害我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案例二:康明凱、邁克爾案
我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科研院所等核心崗位涉密人員及高校師生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開展情報蒐集、滲透竊密的重點目標。他們通過情感拉攏、誘蝕腐化、金錢收買、提供幫助等多種手段,千方百計拉攏策反我機關幹部、科研人員、赴境外工作人員甚至是華人華僑,對我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案例三:梁成運案
案例四、五:黃宇案、侯某某案
案例六、七:鄭宇欽案、張向斌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2017年,國家安全機關針對叛逃人員部署了專項打擊行動,王丕宏、趙汝芹叛逃案就是其中的典型。叛逃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之一,這起案件也是2012年以來我國首起以“叛逃罪”定罪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案例八:王丕宏、趙汝芹案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一些人員國家安全意識淡薄,被別有用心人士利用,有意或無意間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
案例九:個別軍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
當前,資訊科技迅猛發展,資訊數據等已成為重要的戰略資源。與此同時,一些背景複雜的境外機構,為規避我國法律法規和重點敏感行業監管,通過各種方式掩飾弱化其境外背景,借助國內諮詢公司等行業,竊取我國重點領域國家秘密和情報。
案例十:國家安全機關對凱盛融英公司開展公開執法
國家安全工作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維護國家安全,不僅需要國家安全機關發揮專門機關作用,更需要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打好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戰爭。
來源:國家安全部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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