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3月27日)從自然資源部獲悉,我國首次完成了全國683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第一次實現了城市城區範圍的空間化、定量化和精準化,這意味著未來我們城市的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等等工作,都將“有圖可依”。
據介紹,城區作為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功能覆蓋的空間地域範圍,是觀察城市化發展演化趨勢、研究城市化的基本空間單元。實現城市城區空間範圍確定的標準化,是科學實施城市統計監測、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683個城市的城區有多大?
此次城區範圍確定,包含兩個數據成果:
一、城區範圍。基於第三次國土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範圍(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千米。城區範圍,即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範圍,作為一定時期城鄉劃分和城市化地區邊界,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母”的標準化問題,更新週期與全國國土調查、人口普查等保持一致,其間保持相對穩定。
二、城區實體地域。基於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實體地域範圍(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千米。城區實體地域,即標準統計區範圍內的實際建設區域,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的年度監測數據,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子”的標準化問題。每年利用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對城市實際建設區域變化情況持續監測,保持“一年一更新”。
為何要劃定城市城區?
長期以來,由於缺乏空間標準和相應監測手段,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主要依靠地方填報,各地對於“城區”統計口徑理解不同,且沒有對應到全國“一張圖”的空間範圍,一定程度影響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給科學決策帶來一定障礙。
劃定城市城區有何作用?
確定了城市城區範圍,可以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城市化國土空間問題進行多維度分析。比如,基於人口大數據的城區常住人口統計分析。目前,城區範圍確定成果已應用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監測、城市空間監測和體檢評估、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監測等國土空間監測分析工作中。由此,城市化地區的空間管理就有了基本的、統一的遵循,進一步夯實了在“一張圖”上編規劃、管規劃的基礎。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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