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施行的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快遞新規”),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這事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網友們對此意見不一。
“快遞新規”施行第四天,記者走訪杭州多地。
多數快遞員表示,目前不可能做到所有的件都到府派送。也有快遞網點按照新規要求,快遞員派送的每個快遞都進行電話詢問。
在拱墅區某小區的一家快遞驛站,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人手不足等實際問題,目前仍按照掃碼入庫的工作模式,但收到要求到府的電話增多,相應的投訴增加了。
上城區一家快遞網點,快遞員則表示,他單件派送的費用為1元,如果選擇快遞櫃寄存,平均的費用是4毛一個,打電話的話5分錢一次,他每天的單量在300件左右:“順豐、京東等快遞公司的派送費較高,因此可以做到派送到府。我也希望能夠增加派送費。”
在另一家快遞網點,工作人員表示,已按照新規要求,快遞員派送的每個快遞都需要向客戶電話詢問。目前網點的快遞存件量較之前降低。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汪馳超 章然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