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網約房背後隱患:“自助入住”無須登記,孩子能輕易進入
發佈時間 | 2023-12-06 14:47:52    

   無須提供身份證、無須進行人臉識別、甚至入住的客人無須登記任何資訊……這樣的“三無網約房”可謂是亂象頻頻。

  所謂“網約房”有線上選房、電子支付、密碼解鎖、無須見面、性價比高等特點。日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廣東廣州、江蘇南通等多地調查發現,隨著這兩年“網約房”快速發展,“網約房”在監管上卻存在著漏洞,無法落實實名、實數、實時、實情等“四實”制度。此外,未經有效監管的“網約房”極易滋生違法犯罪。除治安外,消防、衛生等方面的問題也成為“網約房”飛速發展背後存在的隱患。

  “自助入住”是否意味著無須登記

  打開美團等生活軟體,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點擊進入“酒店民宿”頁面。勾選“民宿”選項後,一大批房源映入眼簾。讓人感到奇怪的是,與預訂酒店的界面不同,“網約房”通常不會在明顯位置顯示商戶名稱等資訊。

  “獨享整套房源·1室1床·可住2人”“整套2室·可住4人”等就是“網約房”在網上銷售時最亮眼的標語。在廣州市番禺區,記者隨機打開美團軟體,在一家名為“寶貝民宿”的銷售頁面裏,翻遍網頁資訊,記者也只能知道該民宿位於廣州南站附近。具體的地址、門牌號等資訊是模糊不清的。支付245元後,軟體顯示“預定成功”。

  沒過幾分鐘,記者的手機上就接到一條短信。“網約房”商戶通過短信的形式告知房間具體的位置、門牌號、電子鎖密碼等資訊。按照該店主提供的資訊,記者前往廣州南站附近的萬科會博商業中心。

  記者發現,該商業中心裏並無明顯標注“民宿”或“網約房”的指示牌。所謂的“網約房”則是該商業中心的公寓。一整層內,20余個房間依次排開。淡色的木門上標記著房間號碼。雖然“長得”像酒店,但這個“酒店”卻沒有前臺。

  入住後,記者幾經尋找,才在走廊裏發現“酒店”的保潔員。在詢問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證件後,阿姨強調自己的工作是衛生保潔,只要成功入住就行。

  記者發現,該房間不僅提供洗衣機等設備,甚至還有水池、操作臺等可供顧客做飯。這也便於顧客長期住宿於此。直至退房,該店的店家從未露面,電話也從未打通過。

  在美團平臺的入住須知中,該店家一直強調自助入住、實名登記,並提醒顧客“攜帶身份證,方便配合房東辦理入住登記”。可在實際操作環節,入住登記消失了。

  讓人想不到的是,記者在網路平臺預訂時並未填寫本人的身份證資訊。入住前後,也並沒有工作人員要求登記身份資訊。退房後,也沒有要求補充登記身份資訊。

  無獨有偶,今年10月,記者在江蘇省南通市調查採訪時,也發現類似情況。此次,記者選擇在高德地圖軟體中訂購“網約房”。支付130元後,記者瞬間收到一則短信。該短信要求記者到達短信提供的地址後,撥打電話。

  到達指定地點後,記者發現,這一層幾乎都是“網約房”。每一個房間的門上都會貼有實名登記的二維碼。掃描二維碼時需要填寫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進行人臉識別認證後,才能刷登記的身份證入住。

  看似合規的“自助入住”方式依舊存在漏洞。“網約房”並沒有前臺,與老闆都是微信、電話聯繫。該店老闆自始至終沒有露面。

  掃描二維碼填寫資訊時,“添加同住人”也是其中一欄。但是,記者選擇“不登記”後,也順利完成登記並成功入住。這也意味著,顧客無論帶誰或是帶多少人入住,都不會有相關人員現場核實身份、進行管理。

  守牢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底線

  據公開資料顯示,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檢察官近期就辦理了一件關於“網約房”的案件。00後男孩李偉(化名)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在家。後來,他涉嫌盜竊電瓶車被刑事立案、取保候審。

  讓檢察官沒有想到的是,在取保候審期間,李偉失蹤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李偉其實是在“網約房”內吸食“上頭電子煙”。李偉並沒有開房,“網約房”是一名吸毒人員訂的。

  2021年7月-10月,這間“網約房”成為吸毒人員聚眾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煙”的固定場所。經旁人挑唆、引誘,李偉也開始吸食“上頭電子煙”。

  今年8月,南通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南通市區一“網約房”經營者朱某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沒有進行實名登記,也沒有遵守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朱某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的行為進行了相應處罰。

  2021年6月,圍繞旅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查驗登記、入住詢問、可疑情況報告等重點環節,公安部提出了“五必須”要求: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並記錄備案;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案;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並同時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網約房”、民宿、電競酒店快速擴張中,存在諸多治安、消防隱患,易引發矛盾糾紛,對此,南通市公安局去年在江蘇省率先制定了《關於規範住宿類新業態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通過“三實五必須”加強監管,守牢安全底線,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住宿人員、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在今年暑期的專項整治中,南通全市公安機關共摸排網約房7485套、電競酒店44家,通過線上提醒、線下約談、簽訂治安安全責任書等方式對從業人員開展宣傳教育12562人次,辦理不規範經營案件55起,通過清查,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1名,極大凈化了住宿類新業態經營秩序,切實把好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關。

  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陳磊説,當前未成年人入住住宿業主要有五類情形值得關注:一是未成年人在醉酒等狀態下,被異性帶至住宿業入住;二是未成年私下與異性網友見面,到住宿業入住;三是未成年人離家出走或不按時到學校,獨自到住宿業入住;四是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電腦上網環境的電競酒店或網約房入住、長時間玩遊戲;五是多名未成年人男女到住宿業混住。

  南通警方提醒,住宿業經營者、從業人員和廣大家長要切實增強未成年人保護意識,發現可疑情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共同構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環境。

  為了讓“網約房”成為“陽光房”,江蘇省常州市警方做了不少工作。今年3月,常州警方在江蘇省率先施行《常州市網約房治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將網約房納入特種行業管理。

  尤其針對未成年人入住“網約房”,常州警方要求各店家嚴格落實“五必須”制度。

  藍芽開門、人臉識別……“自助入住”也變得安全、高效。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隊長李軍介紹,經過多輪摸排,在常州確定“網約房”房源2000余間。這些經營者不僅要做到“人證相符”,逃生面罩、煙感報警器、滅火器等安全設施也要一應俱全。

  常州警方根據房屋狀況採取“紅黃綠”分色管理,絕大部分房間被賦予代表“合格”的綠色標牌。在嚴格監管下,今年4月,常州警方通過對“網約房”管理模組深度研判,挖出一個幫助電信網路詐騙團夥到各地取款的“洗錢車隊”,一舉抓獲17名嫌疑人。其中,警方僅在“網約房”就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讓“網約房”早日脫離“治安洼地”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係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江婷研究“網約房”相關問題已久。江婷表示,在實際操作中,部分“網約房”可能並沒有向公安機關進行報備。新興業態蓬勃發展的同時,未經報備的“網約房”存在漏洞與安全風險。

  江婷坦言,就算是經過報備的“網約房”也存在未經監護人許可容留未成年人住宿等違規、違法行為,目前的懲處措施仍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相關規定。

  現實中,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這些經營者來説明顯威懾力不夠。

  江婷表示,在司法實踐中,“網約房”監管存在盲區。“網約房”商戶入駐各大平臺時門檻非常低。各大平臺對網約房經營者的資格、營業執照、房源類型的資訊,幾乎不進行實質性甄別。這就使“網約房”存在實際情況與圖片不符等安全隱患。

  江婷建議,新興業態發展是經濟向好、向上發展的具體體現,為高品質發展注入很多活力。因此,相關部門應引導新興業態有序、健康發展。相關部門也應推動針對“網約房”的立法工作,對當前的不足之處加以完善,讓網約房早日脫離“治安洼地”,變得更加綠色、陽光。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