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無小事,如何讓一個涉案小微企業在合規的前提下“活下來”、“留得住”、“經營得好”?小微企業在企業自身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如何幫助他們進行合規整改?
1月12日,建德市檢察院對項某某危險作業案舉行公開聽證。聽證會邀請了建德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人民監督員參加。
據悉,項某某經營著一家氣體供應站,主營乙炔、氧氣、氫氣等危險化學品氣體。2021年6月,項某某在未經相關部門依法審批變更儲存地點的情況下,擅自將283瓶裝有危險化學品氣體的氣瓶轉移到一座沒有相應安全設施、緊鄰一幢有20余人居住的五層樓房的倉庫。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將可能導致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具有現實的危險性,公安機關以項某某涉嫌危險作業罪予以刑事立案。
案發後,項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申請進行企業合規整改。
然而,作為一家小微企業,項某某憑藉自己的認知和能力難以達到真正的合規標準,如果交給第三方,對這家註冊資金僅有5萬元的小微企業顯然是一筆很重的負擔。
為服務保障中小微企業發展,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建德市檢察院經過對該企業的現實情況進行分析,決定對該氣體供應站進行刑事企業合規整改,並確定了“檢察機關主導推動,行政主管部門定制指導,小微企業配合執行”的整改方針。建德市檢察院多次和應急管理部門以及省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庫成員進行對接,為該企業量身定制合規建設計劃,包括與涉案犯罪事實有密切聯繫的企業人員配置、培訓制度、硬體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合規整改方案,有效配置專業硬體設備,建立相關雇傭、培訓制度。
經過三個月的整改,經營者的持續整改機制和合規理念基本形成;對原有違規違法行為能及時改正;企業能對原有風險進行有效識別、控制並採取措施。經檢察機關委託的第三方機構評估,該企業目前已達到合規整改預期。
聽證會圍繞該案危險作業的現實危險性以及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情況進行了探討。經過評議,聽證員認為:犯罪嫌疑人項某某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經過整改,該企業已達到評估標準,實現對行為人的刑法教育警示作用,一致同意對涉案企業主項某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建德市檢察院檢察長邱生權介紹,作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微企業的合規管理卻沒有被引起足夠重視。事實上,中小微企業由於其治理結構不完善、缺乏專業人才、負擔合規整改成本意願和能力不足等特點,對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需求是非常緊迫的。這些小微企業,大多跟民生息息相關,要讓他們方方面面都規範操作,勢必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但是操作不規範,存在極大的風險和隱患,經營者可能涉嫌安全生産犯罪。
接下來,建德市檢察院將通過該個案的辦理,形成規範樣本,聯合應急管理部門和第三方機構,在安全生産等領域推廣,達到由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引導和幫助相關企業進行企業合規整改,儘早化解風險隱患,規範企業合規經營。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金婷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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