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砂石堆積對楠溪江生態環境造成損害,溫州某建材公司付出了576萬元的代價。近日,溫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書,賠償金額576.068萬元。據悉,這是溫州市賠償金額最高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2021年6月9日,溫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永嘉縣沙頭鎮沙頭街282號外灘塗堆放凝灰岩礦石等妨礙行洪的物料,妨礙楠溪江行洪安全,該行為涉嫌違反《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被永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溫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從2020年10月份始,在未取得水利意見和相關審批許可情況下違法佔用水域,于沙頭鎮沙頭街282號外灘塗堆放凝灰岩礦、工程礦渣、砂石等物料50萬噸,違法佔用水域面積51.507畝。其侵佔河道的行為對楠溪江行洪能力造成了影響,對灘塗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中的洪水調蓄功能造成損害。
永嘉縣相關部門在對該公司予以行政處罰的同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程式。
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溫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巨量砂石侵佔楠溪江河道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評估,確認其巨量砂石侵佔楠溪江河道需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合計576.068萬元。其中,生態恢復費用560.208萬元,非法侵佔灘塗行為造成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害賠償費用為10.86萬元,生態環境損害調查第三方評估費用5萬元。
當前,該公司已簽訂賠償協議書。
來源:溫州新聞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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