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5件檢察機關落實“七號檢察建議”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浙江張某鋒販賣毒品案入選。
“七號檢察建議”是什麼?
去年10月20日,針對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等違法犯罪呈現大幅上升態勢,最高檢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有關部門,推動強化部門協同,加強安全監管,堵塞治理漏洞,促進寄遞行業健康持續發展。一年來,各地檢察機關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協同郵政管理等部門共同落實“七號檢察建議”,取得明顯成效,涌現出一批好做法、好案例,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就是從各地檢察機關報送的70余件案件中精心選編而出。
就張某鋒販賣毒品案,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對案情進行了介紹:
去年10月,湖州市南潯區雙林鎮某快遞站點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一名收件人經常不及時取件,且該人常表現出憔悴狀態,加之其收取的快遞大多來自某特定地區,該快遞站點員工認為情況異常,於是通過快遞公司將線索反映至轄區派出所。
經公安機關初步核實確認此人名為張某鋒,有吸毒、販毒前科,且尚在監外執行期間。去年11月17日,張某鋒再次取件時,公安人員將其抓獲,並在其快遞包裹內查獲甲基苯丙胺(冰毒)70余克。歸案後,張某鋒交代了其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
2021年12月8日,湖州市南潯區檢察院以張某鋒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2022年1月6日,南潯區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鋒有期徒刑二十年(與前罪數罪並罰),並處沒收財産八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為何此案會被列為典型案例?
記者了解到,最高檢“七號檢察建議”發出後,南潯區檢察院就對寄遞行業開展了“定制普法”,指出新形勢下存在的違禁品寄遞風險和危害,特別是對近年來出現的利用“網路+寄遞”形式實施毒品犯罪情況進行重點宣講,同時消除從業人員舉報違法犯罪的顧慮。
本案中快遞從業人員,就是根據培訓內容,敏銳發現站點內一可疑快遞,並將線索通過公司舉報給公安機關。
以本案為切入點,南潯區多部門聯合探索快遞集中化處理新模式:以轄區內雙林鎮為試點,成立快遞集中處理中心,將散落各地的快遞網點集中入園統一管理,全面推廣人證核驗,杜絕持假證或者使用他人身份證寄遞物品,並在園區內添置人臉抓拍、車輛識別等科技元素,實現智慧化風險預警。園區內設有專門檢察聯絡點,依據園區特點明確相關聯絡員工作職責,指派專人擔任聯絡員參與園區綜合治理,推動檢察工作融入基層綜合治理大平臺。
南潯區檢察院還聯合區郵政管理局、屬地政府制定出臺文件,建立起行業內的常態化資訊共用聯絡機制、線索通報移送機制、應急聯動處理機制等制度,進一步明確各方職責範圍,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實現多部門協作配合製度化和常態化,進一步穩固監督實效。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李燦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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