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提高、《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施行、浙江進一步豐富課後服務內容……7月起,一批新規正式施行,看看哪些將影響你的生活——
浙江
浙江進一步提升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障待遇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出臺了《關於助力“浙有善育”促進優生優育工作的通知》,並將於7月1起日實施。
《通知》明確,浙江將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政策、提升兒童醫療保障待遇、優化醫保生育服務能力。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浙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浙江進一步豐富課後服務內容
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7月1日起實施。
《意見》明確了遴選條件和程式。其中,遴選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應當遵循公益屬性、 雙層遴選、自主申報、公開公正、動態管理等原則。同時,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應當具備辦學資質、從業人員資質、培訓課程、信譽實力等基本條件。
建立困難見義勇為人員救助幫扶機制
浙江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困難見義勇為人員救助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7月1日起施行。
《實施意見》提出,政府給予見義勇為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傷殘撫恤金等,在申請社會救助時不計入家庭收入範圍;該部分收入形成的銀行存款也不計入家庭財産範圍。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和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見義勇為人員,按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符合孤兒及困境兒童認定的,及時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
浙江將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門檻
浙江省財政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援中小企業力度 助力紮實穩住經濟的通知》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浙江將通過進一步提高價格評審優惠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加強採購預算管理、加大支援科技創新力度、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優化評審管理、升級數字化平臺服務等措施,全力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浙江規範省級山海協作資金管理
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關於印發浙江省山海協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7月1日起實施。
山海協作資金獎勵對象為經省山海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省級山海協作“産業飛地”和特色生態産業平臺所屬的山區26縣。《通知》明確,2022年完成申報並審核通過的“産業飛地”和特色生態産業平臺,按補助標準的60%下達基礎獎勵資金,逾期啟動的不予獎勵。2023年底,對“産業飛地”和特色生態産業平臺項目建設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中期績效評估,按照評價等次,于2024年初下達剩餘獎勵資金,中期績效評估不合格的不予安排獎勵資金。
浙江推動創新鏈産業鏈融合發展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7部門印發的《關於推動創新鏈産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7月8日起實施。
《通知》表示,浙江將對在國有科技型企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産業化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才,探索實施超額利潤分享、項目跟投等激勵方式;對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重高於5%的企業,在土地、能耗、水資源等指標方面給予傾斜支援。同時,浙江將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對重點産業高價值智慧財産權平臺給予不低於100萬元支援。
浙江首部涉鐵地方性法規正式出臺
《浙江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了鐵路線路和運營安全。鐵路橋梁下的鐵路用地,應當根據周邊生産、生活環境,按照確保鐵路設施設備安全的要求,依法實施封閉管理或者保護性利用管理;鐵路橋梁下的鐵路用地用於群眾休閒娛樂、體育健身、小型車輛停放等公益用途的,應當徵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影響鐵路安全。
全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該法明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産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産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同時,對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等八種憑證免征印花稅。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産、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徵或者免征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擴大,新增批發零售業等7個行業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擴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的製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適用範圍,增加“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個行業(以下稱批發零售業等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以及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
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援中小企業力度
財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援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支援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政策,規範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要通過提高預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擔保、支援中小企業開展合同融資、免費提供電子採購文件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參與採購活動提供便利。要嚴格按規定及時支付採購資金,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有效減輕中小企業資金壓力。調整對小微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貨物服務採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財庫〔2020〕46號文件規定的6%—10%提高至10%—20%。提高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
《關於支援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的通知》7月21日起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支援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的通知》,支援銀行和支付機構更好服務外貿新業態發展,自2022年7月21日起實施。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加大對外貿新業態的支援力度,完善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政策;
·將支付機構跨境業務辦理範圍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拓寬至全部經常項下;
·明確銀行、支付機構等相關業務主體展業和備案要求;
·明確業務真實性審核、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以及數據報送等要求,壓實銀行與支付機構展業責任,防控業務風險。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提高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佈《關於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
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一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新《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施行
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鐵路局 公安部關於發佈鐵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的公告》(國鐵運輸監〔2015〕3號)同時廢止。
《目錄》明確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類、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等十類物品,並對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限制隨身攜帶的物品作出規定。包裝密封完好、標誌清晰且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4%、小于或者等於70%的酒類飲品累計不超過3000毫升;香水、花露水、噴霧、凝膠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每種限帶1件。
自2022年7月1日起出廠的淋浴器、凈水機産品必須加施水效標識
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水效標識的産品目錄(第三批)及淋浴器、凈水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
《淋浴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覆蓋的産品範圍是安裝在建築物內的冷、熱水供水管路末端,公稱壓力(靜壓)不大於1.0MPa,介質溫度為4℃—90℃條件下的盥洗室(洗手間、浴室)、淋浴房等衛生設施上使用的淋浴器(含花灑或花灑組合)。淋浴器水效標識標注的主要資訊包括生産者、産品規格型號、水效等級、流量等內容。
《凈水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覆蓋的産品範圍是以市政自來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為原水,以反滲透膜或納濾膜作為主要凈化元件,供家庭或類似場所使用的小型凈水機。凈水機水效標識標注的主要資訊包括生産者、産品規格型號、水效等級、凈水産水率、額定總凈水量等。
自2022年7月1日起出廠的淋浴器、凈水機産品必須加施水效標識,2022年7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産品,可延遲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
《房屋建築統一編碼與基本屬性數據標準》實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行業標準《房屋建築統一編碼與基本屬性數據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行業標準《房屋代碼編碼標準》(JGJ/T246-2012)同時廢止。制定此標準為了規範和統一房屋建築編碼及其基本屬性,提供房屋建築全生命週期數字化管理的資訊共用和數據基礎。標準明確建築碼、基本屬性採集、數據處理和資訊共用應用,不適用於構築物。
對載客類、載貨類等通用航空活動安檢、運輸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交通運輸部制定公佈了《通用航空安全保衛規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則》明確了對通用航空器運營人安保工作的具體要求:
·明確運營人對通航安保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要求運營人制定安保方案並及時修訂、妥善保存,並要有安保機構或安保負責人負責協調落實安保責任;
·要求運營人加強人員管理,對相關人員開展背景調查、安保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養;
·要求運營人採取有效安保措施確保航空器安全;
·考慮到載客類、載貨類等通用航空活動事關公眾安全,對其安全檢查、人員或物品的運輸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管理辦法》實施
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保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提高市場流動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公佈《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辦法》從市場參與者、履約保障品、主協議等方面完善債券借貸制度,包括支援市場參與者規範開展集中債券借貸業務等,提高債券借貸交易效率和靈活性。同時,為加強風險防範,《辦法》明確了大額借貸報告及披露、風險監測、自律管理等有關要求。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