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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浙江本月起連發4月高溫補貼
浙江日報 · | 發佈時間2022-06-15 14:53:42    

  梅雨季一到,高溫也隨之而來。這意味著,高溫補貼也要發放啦!

  日前,全國總工會已經對2022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作出部署。

  全國總工會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的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性中暑事件,降低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尤其是,重點關注醫護人員、社區防疫志願者等防疫一線人員,避免因高溫天氣長時間佩戴防護用品造成中暑。

  高溫費的發放條件是什麼?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嗎?一起往下看。

  什麼是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因高溫停止作業扣工資嗎?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發高溫津貼後會降低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嗎?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不是一回事。簡單來説,高溫津貼是工資,防暑降溫費是福利。高溫津貼對工作環境有限制,防暑降溫費則沒有特別要求。

  防暑降溫費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職工福利。

  而高溫津貼是指用人單位為了補償職工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津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

  高溫津貼能被物品代替嗎?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部門制定實施。近年來,多地對補貼標準進行上調,或延長補貼時間,並明確規定不得“以物充錢”。

  浙江省具體是怎麼發放的?

  2018年6月,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文件《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文件規定:

  一、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三、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四、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溫馨提示

  高溫津貼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若用人單位沒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屬於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可依法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為室外、工作環境溫度是多少,與白班和夜班沒有關係。

  勞動者要保留考勤表、天氣預報等能夠證明自己工作時環境已達到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的有效證據。

  如遇用人單位不發津貼,職工可先向用人單位工會反映,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維權。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工會,也可撥打12345或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    | 責編:羅卿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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