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2021年度《浙江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于近日發佈。總體來看,全省水和大氣環境品質進一步改善,生態系統格局總體穩定,全省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實現連續10年上升。
水環境方面,全省地表水環境品質持續提升。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為95.2%,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無劣五類斷面,八大水系所有斷面都達到或優於Ⅲ類。
全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9.3%,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為100%,與上年持平。
環境空氣品質總體好于上年。9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環境空氣品質(AQI)優良天數比率為94.4%。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0%,各城市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全省單獨參與評價的66個縣級以上城市中,PM2.5年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其中舟山市和嵊泗縣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近岸海域水質穩中趨好。全省近岸海域優良水質(一、二類)海水面積佔比46.5%,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達到歷史最好水準。
各沿海城市近岸海域,溫州優良水質佔比64.1%,台州優良水質佔比54.8%,舟山優良水質佔比42.5%,寧波優良水質佔比40.0%,與上年相比,舟山、寧波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例上升。
全省城市聲環境品質總體較好。11個設區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為55.3分貝,生活噪聲源和交通噪聲源是主要噪聲源。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為67.2分貝,所有設區城市均在70分貝的控制值內。
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受數據收集時間所限,較其他要素滯後一年)。全省森林面積608.12萬公頃,森林覆蓋率為61.17%,繼續位居全國前列。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28.96平方公里,開展100個廢棄礦山生態修復。
從各縣域來看,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的縣(市、區)有59個,其面積佔全省總面積的84.0%。
全省輻射環境總體安全。核電廠運作産生的輻射劑量遠低於國家規定的劑量限值。環境電磁輻射水準、電磁輻射設施周圍環境敏感目標的電磁輻射水準均低於國家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見習記者 胡靜漪 通訊員 邵甜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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