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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誼兄弟實控人王忠軍、王忠磊收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中新財經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6-03 09:39:45    

  6月2日,華誼兄弟發公告稱,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關於對王忠軍、王忠磊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50 號)。

  警示函內容為:

  王忠軍、王忠磊:你們作為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間,你們持有的公司權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計變動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累計權益比例減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你們主動增減持、公司回購登出股份、股票期權行權等導致累計權益比例減少3.13%。在權益變動比例達到5%時,你們未按規定停止買賣公司股份並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直至2021年12月22日,你們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你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08 號)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08 號)第七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範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並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來源:中新財經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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