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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2021年第2統計督察組向浙江省反饋督察意見
浙江日報 · 鄭亞麗 | 發佈時間2022-06-03 09:38:15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統計局于2022年6月1日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統計督察意見。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盛來運代表第2統計督察組通報督察意見,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金彪主持會議並作表態發言,第2統計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督察工作重要決策部署,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授權,2021年9月6日至9月17日,國家統計局第2統計督察組對浙江省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情況開展了督察。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省委、省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以下分別簡稱《意見》《辦法》《規定》)等重要文件,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改革發展決策部署落實落地,以數字化改革引領統計現代化改革,加快構建“八八戰略”、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相關統計監測體系,為推動高品質發展提供統計保障。

  督察發現,浙江省統計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市縣和有關部門學習貫徹中央《意見》《辦法》《規定》不夠及時,有關措施落實不夠紮實。落實統計法進黨校不夠及時,未建立常態化機制。對統計工作的條件保障不夠到位。二是有的市縣和部門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機制不健全、落實不到位,部門和基層領導幹部防懲統計造假意識不夠強。三是統計立法工作不夠及時,未出臺全省綜合性的統計地方性法規。不符合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依然存在。鄉鎮、街道統計基礎工作需進一步加強。四是少數企業存在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問題。有些企業對統計工作不夠重視。督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已移交浙江省委、省政府。

  督察組向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見建議:一是持續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認真傳達學習中央《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全力抓好中央統計改革文件貫徹落實。二是進一步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推動建立健全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問責制,督促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負責人牢固樹立防懲統計造假責任意識。三是強化法定職責履行,持續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積極營造良好統計生態。四是認真做好統計督察中發現的統計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有關整改情況應在3個月內向國家統計局反饋,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陳金彪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統計督察組來浙反饋意見表示歡迎和感謝。他表示,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實事求是、客觀中肯,對浙江省進一步做好統計工作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他明確,全省上下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主動對標對表督察組反饋意見和工作要求,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抓緊制定整改方案,明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時限要求,紮實做好統計督察的“後半篇文章”。他強調,全省上下將進一步扛起主體責任,切實強化標本兼治,堅決守牢數據品質生命線,用好督察成果,加強政策供給,深化統計改革,強化統計監督,以高品質統計工作服務保障全省經濟高品質發展。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鄭亞麗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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