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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市場監管局出臺加快經濟恢復十條措施
央視網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5-30 15:42:19    

   據“浦東市場監管”公眾號消息,5月30日,上海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出臺支援企業復工復産加快經濟恢復十條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以及浦東新區《加快經濟恢復邁出引領區建設更快步伐實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支援企業復工復産和加快經濟恢復,立足浦東新區實際和市場監管職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優化市場準入許可,激發市場活力

  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創新審批模式,積極推行“網上辦、容缺辦、不見面審批”等一系列便利化舉措,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企業的影響。

  (一)優化企業登記註冊。通過“微信公眾號、‘線上會客廳’”等平臺,為企業提供遠端登記指導;採取“線上辦、隨時辦、容缺辦”等方式,為復工復産提供便捷服務。進一步推進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通過“全程網辦”電子化形式,落實不再收取企業內部自治性文件、將部分備案事項改為企業自主公示事項等舉措,切實為市場主體放權賦能。貫徹《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精神,支援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幫助其渡過困難期。發揮“施文英服務企業職工創新工作室”作用,積極化解企業在登記註冊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二)提供許可證延期辦理。對食品經營企業因疫情封控無法及時辦理許可證延續手續的,許可證有效期視為延長至6月30日,待疫情結束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相關材料參照延續流程簡化收取。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申請的提出時限由到期前30日縮短至10日。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可辦理許可證延期,待疫情解除後再行提交延期申請。“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辦理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減為1至2個工作日。

  (三)建立行政許可應急審批通道。為符合條件的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産企業開闢“生産許可”應急審批通道,採取“提前指導、容缺受理、企業承諾、技術審評、豁免或簡化現場檢查”等方式,保障疫情期間醫療物資生産的合法性和延續性。待疫情結束後,組織現場檢查。

  (四)重要工業産品許可“先發證後審核”。企業可通過“一網通辦”平臺線上提交申請材料,經形式審查合格後,當場作出准予生産許可決定併發放許可電子證書,待疫情結束後再開展現場檢查。未能在企業取得生産許可證後30日內完成全覆蓋例行檢查的,延期至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受疫情影響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允許容缺辦理;具備生産條件但因辦理耗時長、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的,企業可承諾在相應期限內補充提交材料。

  二、做好企業幫扶服務,助力復工復産

  主動應對疫情給企業帶來的實際影響,按照“分類施策、精準指導”原則,優化監管舉措,開闢綠色通道,為企業順利復工復産提供更全面更優質服務。

  (五)保障復工復産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組織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從業人員線上培訓和法制宣傳教育,強化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啟用網上報檢功能,指導使用單位採用線上方式進行檢驗申請。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檢驗合格標誌採用證件掃描後郵件傳遞方式向申請單位發放;對臨近換證或受疫情影響超期且無法完成換證的作業人員,可在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復證申請。根據市發改委相關文件精神,于2022年4月至12月,對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50%,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六)開展品質管理精準指導。啟動浦東新區品質激勵政策扶持項目申報,對政府品質獎、上海品牌、上海標準、標準化示範等項目,及時兌現獎勵資金。開展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為企業提供品質管理線上公益培訓。支援認證機構通過線上審核對獲證企業開展監督審查、證書延續。

  (七)優化品質認證産品服務。在疫情期間,支援強制性産品認證機構延後工廠檢查時間或開展線上審核;對進口符合免予辦理強制性認證條件的,為企業“容缺辦理”進口證明;對企業因“疫情原因”無法按申報用途使用,或者無法按規定及時銷毀、退運相關免予辦理強制性認證産品的情形,不作為違反監管規定處理。

  三、加強安全監管指導,督促依法經營

  立足監管職能,主動加強事先指導,幫助企業做好復工復産前的各項準備,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産經營。

  (八)指導復工復産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指導企業制定復工復産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做好生産經營場所清潔消毒,按照“上崗健康檢查、定時體溫監測”要求,建立健全復工人員健康監測和防護工作體系。指導、督促企業申領、張貼“場所碼”,安裝“數字哨兵”,做到“應掃盡掃”,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舉措,幫促相關行業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九)做好生産經營企業復工復産指引。採取“現場指導、發佈提示”方式,抓住督導企業清理過期、變質原材料和産品等重點環節,幫助企業發現並消除食品安全風險;制發“食品經營者復工復産‘安全事項告知承諾書’、‘食品安全自查表’、‘疫情防控自查表’”,指導企業開展自查,逐戶組織檢查評估,確保安全復工復産。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在3月1日後到期的視同有效,在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制定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復工復産工作指導意見”,精準提供政策指引。

  (十)提供復工復産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在全區和街鎮層面廣泛開展復工復産流程、標準及疫情防控要求等政策宣傳,解答企業疑難問題,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助力企業依法規範有序復工復産。聚焦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品質、計量、標準、價格、廣告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及時、便捷的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産中的實際問題。

來源:央視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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