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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違法代言廣告被罰沒722.12萬元
新華社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5-28 11:22:02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全國市場監管部門立足職責,堅決貫徹落實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相關工作要求,依法加強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監管,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廓清行業風氣。

  廣告法律法規對廣告代言活動有明確規範,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嚴格依法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切實履行文藝工作者社會責任,努力創作品質優良、內容真實合法的廣告代言作品。

來源:新華社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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