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視覺中國
線上選房、電子支付、密碼解鎖、無需見面……憑藉這些優勢,近年來,一種新的住宿形態“網約房”深受年輕人追捧。然而,近日有媒體調查顯示,市場上大量“網約房”缺少有效監管,無法落實實名、實數、實時、實情等“四實”制度,極易成為“治安洼地”,滋生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導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發生。
身處網際網路時代,各種“網約”經濟給我們帶來諸多便利和實惠。然而飛速發展同時,它們也容易成為“斷線的風箏”,游離在法律和監管之外。對於 “網約房”這類新業態,亟待加強規範和監管,為其加上一把“安全鎖”。
據公開報道,現有的“網約房”很大程度上處於一種無主管單位、無準入門檻、無服務標準的“三無”狀態。一些平臺對“網約房”經營者的資格、營業執照、房源類型等資訊,幾乎不進行實質性審核。
而從記者體驗來看,通過某些平臺預定“網約房”,無須提供身份證、無須進行人臉識別、甚至入住的客人無須登記任何資訊。整個過程經營者始終不露面,預訂、入住等一切流程全甩給了網路。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花了錢,也可以輕而易舉地入住。
如此既“不設防”又缺乏有效監管,遊走在灰色地帶的“網約房”,輕則出現體驗感差、收費難以控制、衛生不能保障、房源品質良莠不齊等問題,重則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甚至淪為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滋生地,導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發生。
“網約房”亂象暴露的問題是:服務跑快了,監管卻沒跟上。儘管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住宿經營者的強制報告義務,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明確旅館業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的姓名、身份證件,由於缺失有效監管,這些法律法規和規定並未完全落實到位。
新業態呼喚“新監管”。與傳統房屋租賃業和旅館業的運營有很大不同,“網約房”由於線上選房的交易形式,隱蔽性強,且涉及多部門,監管存在一定難度,亟待各部門聯合,在監管思維和手段上進行創新。一方面,針對“網約房”人員流動大、實名登記難、隱患排查不易、管理效率低下等問題,要一一梳理,明確“網約房”管理的要求與目標,特別要加強平臺對“網約房”經營者資格、營業執照、房源類型的審查和把關。同時,要大膽運用先進科技手段,打破“網約房”房源難查、訂單難尋、入住資訊難採集的數據壁壘,完善動態監管機制,更有效地遏制非法行為的發生。
總之,對“網約房”這類新事物,既要堅決遏制其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又要順應市場的發展、跟上技術的進步,築起保護和規範創新的河床,真正讓“網約房”變成“安全房”“陽光房”,更好地服務我們的美好生活。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評論員 朱浙萍 | 責編:周宣印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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