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體制的演變

發佈時間:2019-09-11 09:54:25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孫烈 | 責任編輯:趙斌宇

關鍵詞:科技體制,演變,改革,生産力,機制,動力

中國現代科技體系的初建(1949—1955年)

近現代以來,中國與歷次科技革命失之交臂。面對科技落後且“落後就要挨打”的現實,促使“科學救國”“實業救國”和“教育救國”成為國人不懈追求的目標。然而,內憂外患的國情限制了科學家理想抱負的實現。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迅速明確科技發展的指導思想,組建新的科研機構,重視人才隊伍的建設,為中國的科技發展開拓了全新的局面。

科技發展的國家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的科技發展指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延續了延安時期統一領導、理論聯繫實際、團結知識分子的成功經驗。新中國成立後,指導思想的針對性更加明確。當時,工業與農業的規模小,國防建設剛剛起步,科技水準總體上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國人普遍有緊迫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簡稱《共同綱領》)明確地提出科技發展的國家目標為“努力發展自然科學,以服務於工業、農業和國防的建設。”主持起草《共同綱領》的周恩來在此前召開的“中華全國第一次自然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籌委會全體會議”上指出:“科學並不能脫離政治,而且為政治所支配,所管轄。”“中國近代史已經完全説明,一切有良心的科學家只有在人民民主專政的中國裏,才有自己光明燦爛的前途。”

中國科學院的總方針與基本任務

在此次籌委會上,周恩來宣佈即將成立“為人民所有的科學院”,這裡的“科學院”也就是 1949 年 11月正式成立的中國科學院(簡稱“中科院”)。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指示,這家新的綜合性國家科研機構要以《共同綱領》中的有關規定作為總方針。考慮到國家需求與此前中國科學事業的經驗教訓,中科院的基本任務是,確立科學研究為人民服務的觀點,力求科學研究與實際密切結合,吸收國際上先進的科學經驗,有計劃地開展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加強各學科之間的有機聯繫。

中科院的總方針與基本任務包含了新理念,將過去科技界“為科學而科學”的觀念,改為“科學服務於工業、農業和國防的建設”“科學為人民服務”;將此前“脫離現實、自流散漫的作風”改為“與實際密切配合”;並且強調“科學研究的計劃性和集體性”。作為全國“工農業及國防方面解決科學理論及技術上問題的最高機構”,且擔負著“計劃並指導全國科學研究的任務”,中科院的建立,標誌著面向國家需求的規劃科學技術的模式開始走向正軌。有計劃地服務於國家現實需要,尤其要提高生産力和國防實力,成為中國現代科技體制形成之初的目標指向。

科技體系“四方面軍”與人才隊伍

科學研究機構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很快走上體系化的發展之路。1955 年之前,中科院不僅成為全國學術領導中心,事實上也擔負起引導和推進全國科學技術事業的重任。中科院改組了原中央研究院、北平研究院等科研機構的研究所,成立 14 家研究所、1  個天文臺和 1個工業實驗館。高等院校、産業部門和地方及廠礦,也陸續建立各種教學研究機構、專業研究機構和研究實驗機構。至 20 世紀 50 年代中期,中國初步形成了由中科院、高等院校、中央産業部委所屬科研院所和地方科研機構等 4 個方面力量組成的科技研究體系。

研究機構的體系化帶動了人才隊伍建設,科技人員數量增長尤為顯著。①新的科研與教育機構在接收原來的機構時,實行留用政策,全部包下留下來的知識分子,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使他們繼續從事科技工作。②爭取和安置大量僑居海外的科學家與留學生。至 1956 年,共有 1 805 名學者選擇回國,將個人發展置於祖國科技發展事業之中,多數都成為各領域的學科帶頭人或開拓者,作出了突出的貢獻。③借助“院係調整”、擴大辦學規模等舉措,使得 1954 年全國高等院校在校人數增加到 25.5 萬人,同期中等專業學校則達到 66.9 萬人。重點發展以工科院校為主的專業學校,培養各層次人才,初步縮小了教育與科技發展、大規模建設的差距。為了體現與增強黨和政府的統一領導,團結知識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及時選派熟悉科技工作的幹部,擔負相關機構的領導職務,抓人才隊伍的建設。

追趕戰略與中蘇科技合作

在面向國際科技前沿方面,鋻於實力差距,中國希望以追趕帶動研究。當時,正值二戰之後世界科技迅猛發展時期,特別是,美國、蘇聯分別成功實現原子能科技的突破,謀求空間科技的領先優勢。中科院在確立科學研究的方向時,提出“根據近代科學研究發展的趨勢,並吸收國際進步科學的經驗,開展有計劃的理論及實驗研究,以期趕上國際學術的水準”;發展基礎科學的目的主要在於“使之成為不斷支援國家建設和不斷提高科學水準的有力保證”。

新中國成立之初“一邊倒”的外交政策使得中蘇科技合作成為我國對外科技交流的主線,對中國的科技體制的建立與發展産生了重要影響。1950 年,中蘇兩國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拉開雙方科技合作的序幕。4 年後,兩國又簽訂《中蘇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在提供資料、聘任專家、接待技術考察專家、接受實習生與留學生等方面進一步提供互相幫助。隨後,中國同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東歐國家也簽訂類似的科技合作協定。“派出去”“請進來”和“常聯繫”,成為當時從蘇聯及東歐國家學習先進科技的主要方法。僅 1954—1956 年,派往相關國家的留學生就有 4 600 多名。通過合作,在模式、機制和人才培養等諸方面,蘇聯直接影響了中國現代科技體制的建立,帶動了科學研究的發展,也産生了一系列的問題。

初建時期的科技體制,首次明確了科學研究服務於國家事業的定位,強調有計劃、有組織的資源配給與研究體系。代表性的成就主要體現在為經濟建設的服務,如鋼鐵品質的改進、農業病蟲害防治、建立計量標準、抗生素研製,以及調查國家自然條件和勘察國家自然資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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