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為一個産業專門立了一部法規。日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發展條例》,這是全國首個新能源汽車産業專項立法。條例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汽車産業是我省全力打造的“首位産業”,新能源汽車更是當前各地爭相競逐的産業賽道。此次我省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率先立法,旨在進一步強化創新引領,營造良好的産業發展生態,推動整車、零部件、後市場三位一體發展,更好鞏固擴大我省新能源汽車産業優勢、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
條例明確,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發展,應當堅持創新引領、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産業協同、開放發展;堅持強化企業主體地位,以強促大,發揮政府在戰略規劃引導、標準法規制定、品質安全監管、市場秩序維護、綠色消費引導等方面作用。
條例鼓勵、支援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組織通過組建新能源汽車産業創新聯合體、創新聯盟、開放型汽車生態實驗室等方式,聯合開展新能源汽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支援將新能源汽車領域相關專利申請列入專利快速審查與確權服務範圍;允許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多個牽頭單位同時獲得前期立項,在項目週期時間內定期開展考核。
條例對各地政府發展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的職責作了區分,提出各地政府應當因地制宜,圍繞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發展需要,開展相關工作。同時,規定各地應依據産業特點和區域優勢統籌規劃産業集群空間佈局,明確産業佈局、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避免同質化無序競爭和低水準重復建設,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化發展升級。
在場景拓展方面,條例鼓勵在城市公交、計程車、物流配送、環衛、國企用車等領域優先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在港口、碼頭、工礦企業等固定路線和城市渣土運輸、垃圾清運等場景推廣使用新能源重型卡車,加快公共領域老舊車輛報廢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支援具備條件的設區的市爭創智慧網聯汽車示範區,建立面向用戶的基於危險場景和特殊氣象環境的智慧汽車測評體系,引導智慧汽車技術進步;鼓勵具備條件的智慧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建設道路和交通場景倣真模擬平臺,對智慧網聯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進行倣真測試和技術驗證。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配套設施是重要前提。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加強公路沿線、郊區鄉鎮、老舊小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際快充網路,以及停車場(站)等專用充換電站建設;鼓勵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建設集油、氣、氫、電等多位一體的綜合能源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