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萬元!溫州市為新質生産力再添動能

時間:2024-03-27 15:25:40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中欣

博士後作為高層次“人才戰略儲備庫”的功能日益凸顯。近日,溫州市發佈修訂後的《溫州市博士後工作專項政策實施細則》(下簡稱《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企業類工作站招收一名全職博士後給予設站單位50萬元綜合資助。高校院所類工作站除了給予最高35萬元一般綜合資助外,還對在站期間獲浙江省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的博士後科研人員獲按省資助金額1:1給予額外綜合資助。

據了解,本次《實施細則》對企業類補助“二合一”,原“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日常經費資助”“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個人生活補助”合併為“企業類工作站綜合資助”。

企業類工作站,將按人員類型進行綜合資助,企業每招收1名全職博士後,在站期間給予設站單位50萬元綜合資助;每招收1名非全職博士後,在站期間給予設站單位35萬元綜合資助。按博士後進站開題、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三期分別資助40%、30%和30%。

對高校院所類工作站,在按人員類型進行一般綜合資助的基礎上,建立與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配套的額外綜合資助機制。高校院所類設站單位每招收1名全職博士後給予設站單位35萬元一般綜合資助,每招收1名非全職博士後給予設站單位15萬元一般綜合資助。一般綜合資助按博士後進站開題、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三期分別資助40%、30%和30%。博士後在站期間獲浙江省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的,在省人力社保廳公佈擇優資助人員名單後按省資助金額1:1配套給予一次性資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站博士後人員入站前已在該設站單位入職六個月以上、高校院所類工作站博士後入站前已在該設站單位入職三個月以上、屬市內二次進站的博士後,不予資助。“高校院所”包括在溫市屬高校、各類研究與開發機構(含科技事業類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具體以溫州市委人才辦和溫州市科技局認定的清單為準。博士後工作經費通過“溫州市産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進行申報、審批和撥付。(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