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級申報、省級評審、名單公示、方案完善等完整流程,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公佈2024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支援打造共富鄉村試點項目實施地區名單,共27個縣(市、區)項目實施方案入圍。其中,溫州市洞頭區、瑞安市、平陽縣、蒼南縣在列。
浙江省財政將以兩年為週期,按每個縣(市、區)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補助標準,支援試點地區圍繞發展鄉村産業、促進村強民富、構建宜居環境、優化鄉村治理等方面,因地制宜探索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共富鄉村實現路徑。
共富鄉村試點項目規劃建設期限原則上為2年,省以上資金分兩年下達。各地要堅持實績導向,嚴格按照試點要求,完善項目實施方案,紮實推進試點項目建設。
共富鄉村試點重在依託項目建設和運營探索機制創新,要避免出現機制創新與項目建設“兩張皮”問題。
合理選擇建設項目,充分論證試點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合規性、可行性,落實資金、土地指標等關鍵要素保障,避免項目實施中的重大調整變更。
規範資金管理,按照有關要求,嚴格把控資金支出方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各項指標應與試點政策內容相關,清晰體現試點核心預期産出和效果,確保指向明確、合理可行、可細化量化。(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