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地鐵站宣傳反恐
9月29日下午,南寧市公安局地鐵分局在地鐵1號線10個站點的警務室外張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宣傳海報,並向過往市民發放宣傳資料,普及反恐知識。
根據2016年3月2日起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群眾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辦法的規定,舉報反恐相關線索的途徑有:1、撥打110報警電話;2、通過信件向公安機關舉報;3、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公民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最高獎勵1萬元,協助公安機關封堵、攔截、圍捕、抓獲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制止正在實施暴力恐怖活動,避免重大人員和財産損失的,給予適當獎勵。
地鐵作為一種客運出行方式,依照規定,會對進入乘車的人員、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和管制物品,應當予以扣留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附:如果地鐵發生爆炸事件如何避險
1、乘客發現可疑物品,不要靠近它,也不要自行處置,應立即報告工作人員。
2、如果列車在行進中發生爆炸,保持冷靜,切勿慌亂,迅速報警,並有序轉移到安全的車廂,等待救援。
3、如列車停在隧道中,聽從工作人員指引,在確保車輛不會開動的情況下,打開應急逃生門,從隧道轉移。
4、爆炸事故如果發生在站臺上,在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沿著疏散標誌指向撤離。
5、撤離時可利用餐巾紙、衣物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行,防止吸入煙霧中毒和窒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