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寧市在自治區率先出臺了《南寧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認定和扶持暫行管理辦法》
記者24日從市發改委獲悉,南寧市在自治區率先出臺了《南寧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認定和扶持暫行管理辦法》,將加大對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支援力度,進一步加快南寧市服務業發展。
根據《辦法》,南寧市每年將定期申報認定一次南寧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通過初步認定的服務業集聚區可享受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扶持。
按照《辦法》認定分類,南寧市服務業集聚區分為金融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電子商務和資訊服務業、商貿和會展業、旅遊與運動休閒服務業、健康養老服務業、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業、教育培訓服務業、節能環保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十大類。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集聚區可按照程式向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通過評審認定並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後的集聚區將授予“南寧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稱號。
《辦法》明確,通過初步認定的服務業集聚區,給予優先向自治區推薦為自治區級服務業集聚區,享受自治區相關優惠政策和資金補助;對通過初步認定的服務業集聚區,經過相關程式申請和審核,給予一定的建設和運營資金補助或項目推進補助,享受南寧市服務業有關政策扶持。
《辦法》對財政支援內容和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將重點支援服務業集聚區三大內容:集聚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集聚區內新引進或新建的産業項目(社會事業項目)建設,以及集聚區總體規劃、發展規劃、可研等前期工作成果的編制。
據悉,今後南寧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開展集聚區項目申報和認定工作,指導各縣(區)、開發區加快推進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力爭在2016年內實現認定10個以上服務業集聚區的工作目標,在“十三五”期間實現成功打造40個以上服務業集聚區(其中自治區級服務業集聚區不少於24個)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