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分中心)下發通知,公佈2016年度區直和中直駐邕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據介紹,公積金繳存上限為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佈的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為12%。因此,根據有關規定及南寧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確定2016年度區直和中直駐邕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1599元,個人和單位最高月繳存額均為2592元,合計為5184元。
下限的設定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據了解,2015年度南寧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為此,確定2016年度區直和中直駐邕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400元,個人和單位最低月繳存額均為70元,合計為1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