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南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切實落實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從1月1日起,按照每年調整一次的自然增長機制,對轄區281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在現行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對轄區299名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對越自衛還擊戰參戰民兵,在現行每人每月120元生活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從7月1日起,按照每兩年調整一次的自然增長機制,對轄區29名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且從未參加過工作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在現行每人每月913元生活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這是自2004年以來,城區每七次落實在鄉老復員軍人自然增長機制,自2014年以來第三次落實參戰退役人員、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及參戰民兵的自然增長機制,確保了重點優撫對象生活水準不低於當地群眾平均生活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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