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專項計劃資格有變 自治區全面開展補審工作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了解到,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廣西將擴大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規模。2016年計劃招生依然分為三部分: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與2015年相比,今年實施的部分專項計劃在資格審核條件方面有所變化,根據變化內容,各市正在進行補充審核。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審核條件變更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能有所增加,廣西將針對該類考生進行補審核。5月11日是接收材料的最後時間,超過時間將不再接收。
國家和高校專項年限6年變3年
從高考報名開始,廣西已陸續開展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現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的要求,廣西變更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資格條件,具體為:
1.國家專項計劃原規定的“高考報名時具有上述34個縣戶籍且連續滿6年”變更為“高考報名時具有上述34個縣戶籍且連續滿3年”,其他條件不變;
2.高校專項計劃原規定的“高考報名時戶籍地為上述50個縣的農村且連續滿6年”變更為“高考報名時戶籍地為上述50個縣的農村且連續滿3年”,其他條件不變。
接收材料5月11日截止
審核條件變更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能有所增加,廣西將針對該類考生進行補審核。考生請於5月11日前到高考報名所在招辦申請資格並提交材料,超時將不再接收。本次審核工作只面向戶籍未連續滿6年,但在指定區域連續滿3年的考生,其他滿足原條件但沒有提出申請的考生不再補審核。
考生需提供的具體材料為: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高中階段學籍卡及複印件(戶口與學籍不在同一個縣的考生不符合專項計劃資格條件)、高中連續實際就讀證明(由考生就讀高中開具);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及複印件,並確定報考院校。
此外,5月14日10:00—16:00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考系統重新開放,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屆時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報資訊和志願。該系統只針對本次通過補審核的考生開放,此前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可再次登錄該系統填報或修改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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